振興東北進入實質階段 老工業基地醞釀債轉股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08日 14:26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許圣如 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日前表示,中央批準了振興東北的第一批100個項目,總投資額610億元。標志著振興東北戰略已進入實質操作階段。不過,這些企業僅享受國家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沒有額外的國家撥款,610億資金除了銀行貸款以外,還包括企業自籌,引進外資等多種渠道。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批準項目的同時,國家還準備在東北的一些企業中再次實行債轉股,從根本上給企業減輕負擔。 “發展改革委已經原則上同意了在東北地區再次實行債轉股,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醞釀“債轉股” “關于債轉股的事情,目前還沒有拿到發改委的批復,但是一旦實行,對遼寧的企業作用應該非常積極。中央對東北并沒有與西部一樣的提供國債資金的待遇,(給東北)一些政策優惠也是合理的。”遼寧省計委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介紹。 目前遼寧正在進行債轉股一些前期工作,“債轉股可能是對遼寧企業比較直接的扶持措施了,遼寧已經對全省企業的情況進行過摸底,但是還是要有選擇地對一些企業的產權結構和債務狀況進行一次調研。”遼寧省經委企業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債轉股適合于因為資本金不足而造成虧損的企業,而由于其他原因虧損的企業并不在債轉股之列。被選擇為債轉股試點的企業首先必須要有好的項目支撐。” “為扭轉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利潤下滑勢頭,幫助國有大中型企業盡快擺脫困境,1999年3月份國務院決定對部分國有重點企業實行債轉股。”財科所一位專家介紹,“‘債轉股’、‘兼并破產’和‘技改貼息’曾被并稱為‘國企解困’的三大政策,債轉股實實在在地解決了部分國有企業的債務負擔,問題是減輕了企業負擔的同時,把風險轉移給了其他投資者。” 他介紹,我國《商業銀行法》早有明確規定: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因此,銀行手中的股權資產通常要委托資產管理公司代為經營管理——所以銀行每年還要向資產管理公司支付相當于所托管的債轉股資產總額0.1%的“委托管理費”,“這些支出都是銀行不愿看到的,銀行對債轉股有相當抵觸情緒。” 另一個難題是資產管理公司如何從企業退出的問題。他告訴記者,在債轉股設立之初,“回購”曾經被認為是資產管理公司退出債轉股企業的主要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之中卻并不現實。“每年如果用于回購的金額超出了原付息,實際上反而增加了企業的負擔。” 2003年2月,財政部等部門發文明確取消了回購條款,不再強迫企業回購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這也使金融機構的分步退出,失去了可能。一旦企業運營不理想,最后還是血本無歸。”這位專家說。 “只給政策不給錢”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毛壽龍認為近期部署振興東北的具體政策,將擁有與“西部大開發”同等的戰略地位。“給政策,而不是資金。放松政策,引入更多的市場機制去激活東北經濟,不應再次興起政府主導投資建設的熱潮,尤其是目前國內經濟趨熱的情況下,更要避免重復建設的風險,以防止將東北原有的劣勢進一步固化。” 他建議振興東北應針對不同地區、行業和企業之間的差異進行分類指導;應建立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形成的老工業基地改造專項資金,集中用于減輕企業和地方的歷史包袱;應建立良好的政策環境,鼓勵和引導民間和外部資本發揮在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中的作用;在東北率先實行放松項目審批權控制和投融資體制的改革試點;要建立東北經濟合作框架和協調機制,推進區域一體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