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艷麗)10月31日,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與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中國企業年金財稅政策與運行”課題研究在京發布了研究成果報告。日前該報告已正式通過專家組鑒定。
該研究報告針對企業年金發展的兩個關鍵性問題———稅收制度和運行機制,提出了企業年金稅收立法原則、稅收方案和監管制度,建議我國應盡快出臺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
以內部分進入成本的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倡導我國當前的年金立法應以信托管理為主導模式,允許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以保險合同的形式建立企業年金,使保險公司以保險合同的形式參與企業年金業務。
在關于“稅收優惠政策效果模擬調查”的分析中,課題組對電力、交通、郵政、鐵路等行業的21家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進行調查后發現,21家企業都有建立企業年金的強烈愿望,同時,對不同年齡組建立企業年金的職工進行退休后收入結構、年金水平等進行模擬效果分析后顯示,企業年金對增加退休收入、提高保障水平的作用明顯,職工退休后收入結構得到調整,企業年金收入占全部養老金的30%左右。而調研中多數企業表示,國家免稅4%最低可帶動企業和職工繳費4%。那么按照8%的企業年金賬戶規模計算,課題組推算出國家每減收1元,可提高退休人員收入6-8元。因此,報告指出,給予企業年金財稅優惠政策,呼吁國家盡快落實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部分進入成本的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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