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界積極贊助奧運 “中國印”身價超2億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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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0月27日 07:38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陳琰)中國奧委會副主席屠銘德在24日召開的中國城市交通發展年會上透露,由于企業界對贊助奧運會積極性很高,北京奧運會會徽(中國印)使用權的出售收入將大大突破預定的2億美元。這些經費除少部分用于臨時場館和場館內臨時設施的修建外,大部分將用于奧運會運行。 據屠銘德介紹,2008年北京奧運會預算收入總計16.25億美元。收入來源除通過向贊助 據介紹,北京奧組委將于明年初推出與電信、銀行、保險、汽車、石化、家電、航空等行業的國內特許經營業務。 另據了解,目前已有可口可樂、通用電器、恒康人壽、柯達、松下、三星、斯倫貝謝、斯沃琪、維薩9家世界著名企業與國際奧委會簽署了2005-2008年奧運會贊助協議。 相關鏈接:《2008北京奧運會會徽知識產權保護公告》 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我委(北京奧組委—編者注,下同)為該徽記的權利人。 該徽記的商標注冊申請已在國內外進行。以我委為申請人的國內商標注冊申請于2003年5月19日提交至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并已被受理。未經我委許可,任何機構或個人均不得為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使用該徽記。將該徽記用于非商業目的時,必須明顯區別于商業行為,并不得與商業廣告相鄰使用。任何機構或個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該徽記進行拆分、歪曲、篡改等變形使用,亦不得將該徽記作為其他圖案的組成部分使用。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該徽記時,除嚴格遵守《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之外,還應遵守《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若發現任何侵犯該徽記知識產權的行為,我委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查處,追究侵權人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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