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敏:建立一個開放式的反金融危機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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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0月22日 18:31 《財經》雜志 | |||||||||
□湯敏/文 國際經驗表明,當一國的人均GDP處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發展階段,往往是經濟容易失調,社會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會倫理需要重建的關鍵時期。我國經濟與社會正步入這樣一個危機多發時期。在眾多可能出現危機的領域中,金融業首當其沖。金融行業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部門。沒有一個較健康的金融機制,任何一個經濟不可能持續、深入
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時期。轉型的成本通過國有企業的虧損、破產、逃賬等形式在會計賬面上基本是沉淀在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上。這使得我國金融業十分脆弱。 因此,預防以及化解金融危機就成為政府與社會在危機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既然金融危機很難避免,就如臺風,地震總會到來一樣,建立一套危機的應急處理機制,因此控制危機的范圍并加以解決,就應是政策制定者的當務之急。 然而,是由少數人、由一些政府部門關起門來搞一個應急處理機制,還是動員社會多方的力量,建立一個開放式的、能吸納社會各種資源的機制呢?這不僅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迫在眉睫的實踐問題。各國經驗與我國反SARS的實踐表明,后者顯然優于前者。 要建立開放式的反危機機制,首先要有開放的心態。金融危機涉及到千家萬戶。人們從自己的利益出發會十分關心危機的出現與發展,也會積極參與預防和化解危機。政府在危機管理中應起主導作用,但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夠的,必須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包括學術界、非政府組織、輿論界、企業、社會公眾以及利用國際資源的參與。不僅在危機出現后要有公眾參與,在防危機的機制設計,危機預警中都應該有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和監督。 要建立開放式地的反危機機制,就要增加透明度。我國金融問題由來已久,但問題到底有多嚴重,人們并沒有一個全面的、較準確的概念。近年來四大國有銀行以及一些股份制銀行的不良資產比率已經公布,但人們對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資產與經營狀況還不十分了解,對其它重要部門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租賃等等的情況也不很清楚。人們對自己資產的狀況應該有知情權。也只有當大家一起來監督金融企業,用手、用腳投票,才能造成市場的壓力,減少金融敗德行為,從根本上降低金融危機的壓力。 開放式的反危機機制還應與國際接軌,盡可能地以國際標準來衡量、約束和管理金融企業,而不能借口國情,網開多面。伴隨著全球一體化的進程,國際經濟危機的出現也日趨頻繁。加入WTO后,我國經濟不斷擴大開放,會進一步地融入國際社會。如果對金融業的管理沒有一個高標準,將承受不了外部經濟環境急劇變化的沖擊,特別是國際經濟動蕩的沖擊。國外經濟危機就可能演變成國內經濟與金融危機。 最后,加強金融穩定最好的辦法是加速金融業的改革。我國金融風險不斷加大的根本原因是國有壟斷的金融業改革嚴重滯后。不解決國有金融機構的問題,僅從防與堵上下工夫是不夠的。金融業改革不能只盯著現有的機構改,更要同時建立新的機制。中國過去20年改革的成功之處不僅在于改造了舊體制,更重要的是建立了新的體制。鄉鎮企業、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等新體制的發展創造了大量的財富,也給國有機制改革創造了宏觀氛圍與條件。如果中國從改革初期起就只致力于國企改革,很可能像俄羅斯一樣,舊的體制破壞了,但新體制還遠未建立起來,這個真空期間造成極大的損失。金融改革要發揚光大中國經濟改革的成功經驗。金融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可能在于突破國家壟斷,建立一批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金融機構,特別是服務于中小企業的小型的、地區性的民營銀行與民營投資公司。這對于解決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對于化解另一重大風險——失業問題,對于建立中國金融業的微觀體系都有著重大的意義。- 作者為亞洲開發銀行中國代表處首席經濟學家、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兼職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