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級財政分擔出口退稅懸疑 中央財政獨擔弊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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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0月18日 15:00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王延春 北京報道 10月15日,第94屆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開幕。不過,與往屆參加廣交會的心情相比,今年出口企業的心情有些不同。以往派業務員談判就行了,但這次不少外貿企業都由領導人親自到廣州“坐陣”。上海市一家貿易公司進出口部熊經理告訴記者:“14號退稅方案才公布,我們一時還拿不準在今秋交易會上該如何報價?” “14號退稅方案”指的是國務院于近日發布的關于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根據這次調整,中國出口退稅率平均水平明年降低3個百分點左右;累計欠退稅由中央財政負擔;從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稅實退指標為基數,對超基數部分的應退稅額,由中央與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別負擔。 但是,像熊經理一樣感到撓頭的企業表示,退稅率降了,已經簽署的合同怎么執行?更不清楚的是,中央和地方兩級具體怎樣分擔退稅,地方政府會不會拖欠? 對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分擔擔心的不僅是企業,一直研究出口退稅、曾在五省市進行專題調研、并向國務院提交過出口退稅方案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外經部副部長隆國強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機制如何設計至關重要,它直接決定了此次出口退稅的調整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稅收再分配的效果,決定了各地方關系的協調。 “分擔機制設計不好會導致政策的負效應,尤其是出口產品相關環節跨省市的分擔問題。增值稅是一個鏈條,比如,從上海出口的服裝,用的是新疆買的棉花、安徽買的沙、江蘇進的布,出口退稅由地方分擔的部分如果由上海一地分擔,似乎有失公平。這樣會促進地方保護主義,導致地方政府限制外地原材料的產品出口,限制其他省市產品在當地出口,而推崇百分之百的本地采購的商品出口。”隆國強說。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對于分擔機制的設計,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具體的方案。分擔的實施方案將先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地方的稅務部門再出臺具體政策。 中央財政獨擔的弊病 過去,中央政府在增值稅收入與出口退稅的權利與責任不一致。我國增值稅收入實行中央與地方分享制,計劃內收入中央與地方按75∶25比例分成,超出計劃部分地方政府分享比重更高。但出口退稅完全由中央政府支付——2002年全國出口應退稅211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替地方政府分擔了530億元。因此,隨著近年出口高速成長,中央財政的壓力越來越大。 我國的出口退稅始于1985年。1994年稅制改革后,出口退稅率大幅提高,出口退稅成為我國影響出口的最重要的一種補貼制度。1995年下半年開始,出口退稅率一度下調。但為應對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帶來的巨大沖擊,從這一年開始,政府分次分批分產品提高了出口退稅率,紡織服裝、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退稅率達到了17%,實現了出口的零稅率,而出口綜合退稅率也高達15%。 我國出口退稅實行指標計劃管理,由于退稅指標的增長與出口退稅率上調和出口增長相一致,導致出口退稅指標與應退稅額的缺口逐年增大。到2002年末,累計應退未退稅額高達2477億元,成為中央財政的一筆巨大的隱性負債。按照2003年財政預算,出口退稅指標僅比上年增長了2.4%,盡管7月份又追加了300億,但隆國強預計,“2003年年底出口應退未退稅總額將達到3400多億元。” 由此暴露的一個不合理的問題是,我國分稅制下的出口退稅造成了對發達地區的隱性轉移支付。我國目前的分稅制實際上是地方政府先在未扣除出口退稅的增值稅“毛收入”中按比例取走各自應得部分,剩余部分才上繳中央,是一種“諸侯式”的分稅制。因此,從事出口企業所在地政府不必支付出口退稅卻可以享受出口帶來的好處。“出口越多的地區,通過出口退稅的機制得到隱性轉移支付越多。”隆國強說。 因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的劉尚希認為,應該建立中央和地方新的分享和分擔機制,并以此推動分稅制的整體改革。 如何設計分擔機制? 退稅改革新方案確定從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稅實退指標為基數,對超基數部分的應退稅額,由中央與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別負擔。但是,具體操作方式目前還不清楚。記者電話詢問商務部計財司有關人士,他表示對此還不清楚。 采訪中一些企業向記者透露了他們的擔憂,地方財力能否保證足額退稅呢?北京一家服裝企業的業務員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以前中央欠著,雖然沒有拿到錢,但中央財政的信譽在擔著,現在地方政府考慮當地的財政收入,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本身就是‘吃飯財政’,會不會拖欠?” 寧波財政局一位官員曾表示:“在收入基本穩定不變的同時,地方負擔的這部分退稅會導致支出劇增,新的缺口將給地方財政造成很大困難。”令這位官員感到不平的是,內地生產商通過寧波出口,將由寧波方面負擔近1/4出口退稅,但生產者的增值稅等附加稅是交到生產地而不是寧波,這樣將會出現寧波“倒貼”退稅的情況。 然而,隆國強認為,中央應該細化確保地方財政足額退稅的操作程序。比如,增值稅是由國稅局收的,可以考慮先從其稅收中扣除地方應該負擔的那部分退稅,然后再將剩下的稅給地方。“我并不太擔心拖欠問題,只要理順程序,應該問題不大。”隆國強說。 對于寧波財政局這位官員的意見,中信證券研究部的彭立新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地方政府的這塊支出是在征收基礎上的支出,是將征收的部分返還,而不是財政撥款不是額外的財政負擔。退稅不是財政收入的減項,是將出口產品中所含的間接稅退還企業。在制定政策時中央已經考慮到地方財政的壓力,僅負擔2003年指標2700多億的1/4,大約700億。更何況,從四檔退稅率降低到五檔,平均退稅率從15%降低到12%多一點,地方還會有一定贏余。” 據隆國強測算,“2003年以前拖欠的2477億稅款,有望由中央財政在明年退還完畢”。他說,去年欠退稅大約2400億,通過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收入首先用于出口退稅,可以解決1000多億,再加上中央財政調庫部分取消大約700億,剩余的部分有望在明年還清。 之前,關于解決退稅欠款問題曾有過多種方案,一些專家提出發專項國債、欠退稅證券化等方案,看來都不會被采納。但是,目前仍然清楚等待解釋的是,對中西部貧困地區地方政府分擔的比例是否可能低于東部地區。 國家信息中心發展研究部副主任徐宏源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增出口退稅的四分之一由地方來負擔,可以防止地方政府與企業聯合騙稅。另外,徐宏源認為出口退稅新政的推出時機比較恰當:“新的政策出臺的另一個效果是緩解了人民幣升值的壓力。這是一個平衡,如果你還拼命地擠占市場,人家一定聯合起來逼你升值。我們現在要守匯率就要放棄一定的市場,所以這一次出口退稅實際上就是為讓一步市場。 近年,我國外貿出口增長強勁,導致外匯儲備不斷增加,這對人民幣匯率構成了較大壓力,而出口退稅率的下調將直接導致出口增長的下降進而減少貿易順差,人民幣升值壓力顯然將減輕不少。另外,外匯儲備的增加導致央行為穩定匯率釋放出大量基礎貨幣,客觀上導致了商業銀行可貸資金大量增加,降低出口退稅率對減緩增長過快的貨幣供應量顯然也是十分有利的。 (本報記者文釗、程明霞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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