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 在政策與商業的夾縫里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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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0月13日 09:24 中國經濟時報 | ||
本報記者 楊明煒 編者按:自2003年8月下旬,中國銀監會召開農村信用社試點省份座談會后,浙江等8省市成為首批農村信用社試點省市。浙江作為中國經濟改革的前沿地帶,如何把錯綜復雜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引向深入,并解決諸如不良資產、改革模式、人員安置等諸多問題,已經成為金融界關注的焦點。 由于浙江省農村信用社整體資產好于全國,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講,浙江農村信用社改革進程將為其它省市提供借鑒。為了掌握浙江農村信用社的一手情況,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歷時半個多月奔赴浙江杭州、紹興、義烏等,就浙江農信社改革作了調查。 眾所周知,農信社的貸款扶持力度關系著農民致富、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大局。如果沒有信貸資金,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農業多種經營、農民富裕都將受影響。 但現實情況也是一目了然,農村資金比較緊張。如果農信社沒有農戶老百姓觀念,就可能出現幫富助富、錦上添花的現象,而不是雪中送炭的情形。如信用社發放給700多家農戶的14851萬元貸款資金,發放給幾十家鄉鎮企業,則農村少數人就富裕了,信用社工作也較輕松,但整個鄉鎮老百姓的富裕就成了問題。但農信社本身又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何在服務“三農”的同時保持較好的盈利水平,是農信社所處的兩難處境。 2003年9月12日上午,在位于浙東蕭紹平原上的經濟強鎮——上虞市道墟鎮農村信用社主任陳萬全向前去采訪的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道出心聲:到目前為止,農信社只能在“政策性”與“商業性”的夾縫中前進,二者都不可放棄。 巨額不良資產追逼農信社改革 如果說陳萬全的話代表了基層農信社的心聲的話,那么浙江農信社深層次的改革動力卻是巨額不良資產的壓力。 為了搞清楚浙江農信社不良資產的“家底”,記者在浙江省會杭州市“游蕩”了數日仍然不得要領,獲知相關信息無門。其實,在記者前往浙江采訪早期,就從有關權威部門獲悉,對一切形式的采訪“農信社改革事宜”由各地省政府統一口徑。 最后,記者從一位知情人士處獲悉,截止到今年7月末,浙江省農村信用社整體不良貸款占貸款余額的10.29%,全部不良貸款總數達172.69億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清產核資后,浙江省農信社整體實際不良貸款率還要比這個比例高一些,將達到15%左右,全省農村信用社整體肯定是資不抵債。這一數據,記者也在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的金融資產統計表中得到證實。 據記者了解,目前浙江全省共有81家縣級農村信用社,其資產狀況是:1/3的縣級農信社資產質量好,1/3的資產大于負債,1/3的資不抵債。 再以某地級市農村信用社為例,也能說明農信社面臨著怎樣的改革壓力。該農信社綜合排名居全浙江省信用社第三位,但如果按實際資產狀況清產核資后,也是資不抵債。因此,從一個側面可以看出處于中國經濟前沿地帶的農村信用社的資產危機。這將是此次農信社改革的深層次壓力。 眾多因素導致不良資產 為了弄清楚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資產真實情況,記者又通過多種途徑找到浙江省政府一位權威人士。他向記者介紹了浙江省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不良資產的形成原因。 就浙江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來分析,一部分是當時國家政策強行并給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資產;一類是當時為了發展鄉鎮企業,鄉政府要求農信社必須貸款所造成的的不良貸款;一類是當時清理農村基金會,將其并入農信社所產生的不良資產;還有一類,地方政府在開發區建設上,運用農村信用社貸款所造成的不良資產。當時,國家的說法是,對這一部分產生的不良資產,國家以后會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但后來,沒有真正落實。 如果這事情發生在國家四大商業銀行身上,情況則會大大不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每年有800億元的不良貸款核銷額度,或是轉移給資產管理公司,但農村信用社則沒有這樣的待遇。 “因此,這樣的不良資產,再加上農信社處于一種被歧視的地位,其資產不良狀況幾乎是可想而知!币晃唤鹑趯<以u價說。 盡管許多年以來,每級政府都承諾,會給予農村信用社一定的政策予以解決,但最終沒有落到實處。 但農信社遭遇的歧視待遇還遠不止此。這位專家介紹,在一些人的思維深處,信用社就是信用社,銀行就是銀行。金融創新業務如信用卡、承兌匯票、外部業務、表外業務,商業銀行好作的業務,都與農村信用社無緣。 再如,目前浙江省農村信用社以縣一級為單位各自為政,縣與縣之間信息完全隔離,某地的農信社想力挽弱勢地位,只能是一廂情愿。 據了解,浙江省農村信用社有存款2200億元,但基本上處于一種封閉狀態,散落在各個縣里,劃地為牢。盡管有2200億元的存款,但不可能集中起來貸給一些優質項目。 并且這樣的項目,幾乎天天就會出現在浙江農信社眼前。如最近各家商業銀行競相爭取的項目--杭州灣大橋,但農村信用社卻不行,因為服務“三農”的任務高懸在農信社頭頂。 這樣一種服務定位,浙江省農村信用社如何能抓住大的發展機遇,增強化解不良資產的能力?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浙江省政府官員向記者反問道。 農信社如何找準自己的定位 浙江省政府官員的話確實讓人深思,他的話也讓記者找到了《國務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有關指導思想的初衷。 《方案》提出,農信社既要為“三農”服務,又要農信社明晰產權,政企分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這樣一種功能定位,必然會導致農信社尷尬處境的出現。原為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研究員、現為杭州商學院教授的應宜遜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他認為,前者是“政策性”任務,而后者是“商業性”經營。因此,《農信社改革方案》只能是讓農村信用社改革向前邁出一步。因為農村信用社還是擺脫不了行政化體系,根本不可能做到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根本不可能做到政企分開。 他把中國金融改革分為三大類,一類是四大商業銀行;一類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一類是農村信用社。前二類都好處理,因為他沒有明確的政策性任務。而農村信用社有較強的政策性任務,又沒有其他金融機構可替代。 如果要讓農信社做到“自主經營”,肯定會推其走向商業化的道路,與“三農”政策背道而馳。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商業化”職能則要求農信社人員能進能出,機構能伸能縮。而農信社不可能做到能伸能縮!斗桨浮芬,在城區、支農要求很少的地區,資不抵債的農信社才可以撤消。 《方案》要求農信社“政企分開”,要求農信社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要起作用,要有控制權、經營權,目前還很難做到。 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浙江農信社乃至全國的農信社只能在“政策性”與“商業性”的夾縫中前進,二者都不可放棄。應宜遜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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