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大的縣級工商局”萬寧工商局前局長葉東雄倒臺始末
□本刊記者王曉冰/文
2000年的一天,海南省萬寧縣東沃工商所副所長陳才偉一行四人來到萬寧縣紀檢委,舉報原萬寧市工商局局長葉東雄貪污賄賂的問題,從此開始了長達三年的舉報險路。
三年后的今天,葉東雄及受賄的海南省工商局局長馬招德雖然已經被繩之以法,然而對于陳才偉們來說事情并沒有結束——20多名曾涉嫌行賄者至今仍在其位,而陳才偉與后來陸續加入舉報行列的其他48名工商職工卻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下崗九個多月。
“從心里說,我們并不是非要告倒某個人,我們只想有碗飯吃!眳⒓优e報的原萬寧市工商局職工陳俊標表示。
舉報材料都到了葉東雄手里
海南省工商系統的腐敗鏈條首先是從萬寧縣工商局局長葉東雄手中斷裂的,斷裂的起因是2001年10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超編人員和財產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89號文)。
文件稱,根據國務院關于工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規定,本著“先清理、后上劃”的原則,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超編人員和財產進行清理,徹底實行市場辦管脫鉤,積極穩妥地在全系統實行公務員制度。文件對于清理的內容和方法也作出了具體的規定,簡單地說,就是要將“四假”(假干部、假文憑、假招工、假工齡)人員徹底清理出去。
文件下發之后,工商系統職工一時人心惶惶。因為總共有929名職工的萬寧市工商局被認為是全國“最大”的縣級工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王眾孚曾經在大會上公開點名批評。而根據89號文附件中的規定,萬寧市工商局的核定編制為218人。89號文下發后不久,萬寧很快組建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正是葉東雄。
2001年12月11日,萬寧市工商局第一次張榜公布了在職人員清理情況,列出了115名“四假”人員,按規定要取消這些人參加公務員招考的資格。一些在工商系統工作了幾十年的老職工認為,真實的數字應在200人以上,還有一些“假文憑”、“假工齡”、“假干部”沒有被清理出來。
比如說葉東雄的兒子葉強假造省人勞廳有關計劃內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文件,以“國家干部”身份分配進工商局;葉的兒媳符小燕等人偽造工齡,其中假冒1993年進來的有66人,假冒1994年進來的有43人,假冒1995年進來的有19人。葉東雄的21名親屬及其他關系密切的“四假”人員均不在張榜公布的115名中。
看到這種情況,以原東沃工商所副所長陳才偉為代表的一些老職工找工作組提意見,但是沒有人接待他們!岸颊f做不了主!币粋星期后,工商局又公布了清理人員的第二榜,這一次清理人員從115名又變成了47名。到第三榜時,應清理人員已只剩下39名。
陳才偉們選擇了上訪。早在2000年10月,陳才偉就曾向萬寧市紀檢委舉報了葉東雄貪污腐敗的罪行,但沒有得到回音。到2001年一二月間,陳才偉等40多名萬寧市工商局職工又將親筆簽名按手印的材料交到了海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和海南省工商局。然而除了省人大副主任林明玉作了批示以外,這些舉報信仍然石沉大海。
不久,全部舉報材料都到了葉東雄的手里。葉的老婆對陳才偉說:“你告,我們什么材料都知道!薄澳銈兏妫瑢砜200分(滿分)都不要!比~東雄則更加囂張:“你們在海南省告我10年都沒用。”
“省里沒指望了”
“這時我們知道,省里是沒指望了。”陳才偉回憶說。但是葉的威脅卻提醒了他。2002年4月的一天,連陳才偉在內10名黨員聚在了萬寧市一個茶室的包間里,一起商量搞了一份匯報材料,一式五份,寄到了北京。
隨后,新華社記者也聞訊來到萬寧采寫了內參。6月中旬,中央領導人在內參上作了批示。眼看形勢日趨緊張,海南省工商局局長馬招德2002年6月10日召開黨組會,宣布將葉東雄調任海口保稅區工商局任負責人。當時有人提出異議,但馬招德表示:“經查,葉沒什么問題!
6月23日,新的調查工作組一行50人再次來到了萬寧,調查組組長是現在擔任海南省工商局局長的李植明,當時還在海南省紀檢委任職。
在工作組到來之前,與葉東雄來往密切的萬寧市工商局人事股檔案員黃小雄已被公安局緊急抓捕。馬招德雖感情況緊急,退還了葉東雄5萬元,但已無力回天。工作組下來之后,對葉東雄的調查很快有了結論。2002年7月2日,調查組宣布葉東雄停職檢查,7月5日,葉東雄被正式批捕。
然而此時陳才偉已于2002年5月參加了公務員考試,一個月后公布的錄取名單中果然找不到他的名字。陳才偉與他的妻子雙雙落榜,與陳一樣命運的還有參加舉報的40多名參加工作多年的老工商。令他們想不通的是,一些明明是應該清理出去的“四假人員”都搖身一變成了正式的國家公務員,而他們這些通過正當手續在工商部門工作多年的老職工反而要面對下崗的命運。
陳才偉們多次找到工作組,要求解決清理“四假人員”的問題,重新招考公務員,但工作組負責人表示“無能為力”。
在馬招德案已審竣之后的2003年9月,一位省局的職工告訴來訪的《財經》記者,馬招德一案涉及的很多官員至今仍然沒有受到任何黨紀或法律處理,仍然一如往常在各種大小會上大談廉政。據說,上面有精神要求不要再追究下去。
第二天,《財經》在海南工商大廈的14層找到了正在開民主生活會議的現任海南省工商局局長李植明。李坦承,省里已經找他談過話,要“保持班子團結,要保持隊伍穩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追究下去了”。雖然不清楚紀檢部門的行動,但李肯定地表示除葉東雄、吳巖和原省工商局副局長鄭先育以外的其他人都不會再追究其違紀違法責任,其中也包括已在馬案的判決書中提到的其他四名縣工商局局長。
另一邊,2003年1月,陳才偉等48人均先后收到了下崗通知。雖然他簽訂的勞動合同要到2004年才合同到期,但是工商局已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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