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試點審批權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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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13日 09:2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覃愛玲北京報道 作為國務院決策的重要智囊機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研中心)東北問題課題組下設三個小組:支付制度成本小組,主要研究如何處置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不良債務、社保和資源性枯竭城市等問題;改革審批制度、促進非國有企業發展小組;轉換政府職能、改造投資環境小組。 “如何改革審批制度,促進非國有經濟發展”已成了改造東北老工業基地的主要課題之一,而審批制度早就被一些學者稱為“計劃經濟最后堡壘”。國研構想 國研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馮飛是國研中心改革審批制度研究小組的負責人。談起為什么要把改革審批權作為一個課題提出,他向記者表示,這與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兩個特點以及其特點導致的兩個問題有關。 馮飛認為東北老工業基地有兩個特點:一是產業結構以重工業為主,在目前的投資審批制度下,很多產業是在政府的宏觀調控范圍內,像石油、鋼材等,很大部分被包括在審批制度下,新上項目最后也要落在項目管理范圍內;第二點是東北的國有企業比重高,在這些國有企業中,中央直屬企業改革的步伐又落后于當地國企。由此導致東北存在的兩個重要問題,一是市場化程度低,內生動力不足。二是對外開放程度不夠,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 據此,馮飛表示,解決東北問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同時進行職能轉換,并進行投融資體制改革非常重要。 “東北有相當一部分項目不是沒有錢,沒有技術,而是受到審批制度的制約。”在這個意義上,馮飛認為東北確實有一些項目需要改造,但是更重要的是進行體制上的轉變。“在東北進行包括審批制度改革在內的投融資體制改革,將其作為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試點,有著很重要的意義。” 馮飛認為要真正解決審批制度的問題,在于還經濟自主權于市場,也就是說,不是審批權下放的問題,應該徹底取消審批權。 但他同時亦表示,就目前我國的現狀來說,全部取消審批權可能還是有一些問題。 事實上,在審批權到底是下放到省里,還是取消,國研小組目前也還沒有一定的意見。另一位國研課題組成員就對記者表示,將審批權下放到省里是他目前正在考慮的構想。并表示,國務院應該會同意審批權下放的建議。因為目前的上報國家發改委的審批限額起點是3000萬美元,這是1984年規定的,現在時間過去這么久,還是這個數,很不合理。 而沈陽市政府研究室一位研究人員告訴記者,遼寧省和沈陽市都多次向中央政府提過要求更大的項目審批自主權,當地政府認為這對于營造招商引資環境非常重要。“要不上一個重要一些的項目就得跑部跑委,有可能跑不下來,也可能等跑下來后由于時機等原因就泡湯了。將一些無需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項目審批權下放當地政府,可以營造更好的投資環境。” 異議 異議來自不同的部門。 國家發改委宏觀研究院一位參與發改委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課題的研究員就對記者表示,在對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來說,審批制度并非關鍵問題所在。他認為重要的不是取消審批制度,而是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我們的改革一直都是在逐步推進,審批限額從500萬到1000萬到3000萬美元,事實上數額的放開多少并不重要,如果決策不科學,3000萬是浪費,1個億還是浪費。”這位研究員說。 國研中心研究員郭勵宏一直研究我國的投融資體制改革,他沒有參加國研東北課題組。他認為在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中應該徹底取消審批權:“審批權下放解決不了什么問題。東北有些官員很多還是計劃經濟的思路。” 郭勵宏表示,在南方很多項目,如果是民營投資,或者能自己解決資金,很多就不上報了;而且地方政府可以將一個大項目拆成各種小項目,以規避投資資金超過一定數量就必須上報的規定,所以他認為,“單在審批權下放上做文章是沒有意義的,這是上世紀80年代初的改革思路。今后應該放棄項目的行政審批,形成投資決策、資本決策和信貸決策三權鼎立,相互制約各負其責的投融資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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