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雜志:央行與銀監會“磨合”的煩惱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05日 14:11 《經濟》 | ||
央行與銀監會將如何分工又如何協調,這是一個目前尚無人給出答案的問題 《經濟》雜志8月號記者王錚 從前幾不為人所知的貨幣政策委員會,自從銀監會掛牌以后,好像是突然一躍地進入了公眾的視野。 6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第二季度例會,這次會議獲得了很高的關注度,理由是央行第一次可以獨立協調、商議、制定貨幣政策的走向。今年上半年以來,央行的一些舉動好象確實不僅在凸顯制定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方面的決心,同時還在著意顯示自己控制市場的能力。 央行“新氣象” 央行“新氣象”的表現之一是,它的貨幣政策制定開始表現出“更大的科學性”。 “他的組成人員逐步科學化,他的獨立性將會得到加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經濟部王召博士說。 王召指的人員科學化,是指該委員會增加了國務院分管金融業務工作的副秘書長為委員,增加中國銀監會為組成單位,并由中國銀行業協會代替原來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作為其組成單位。 在業界引起強烈反響的新房貸政策(121號文件)據說即為新貨幣政策委員會的手筆,被視為該委員會的強勢表現。 央行的最新行動是開始嚴控商業銀行過量發放貸款以稀釋不良資產的做法。 王召博士說,這意味著,央行與銀監會的分離使新央行有更多的精力去考慮和判斷貨幣政策。 再加上全國人大即將修改的中國人民銀行法,自然更使人對央行日后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寄予厚望。 “未來3-5年,貨幣政策委員會有必要成為一個有決策權的機構。”王召說。他理解的決策權是指未來的貨幣政策委員會可以以投票的方式獨立制定貨幣政策取向、利率、匯率水平和貨幣供給數量。 王召斷言,它的貢獻率和權威性會逐步提高。 炒作? 但更權威的人士卻對所謂“獨立性加強”之說不以為然。7月14日,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說,“我作為一個委員怎么沒有感覺到?” 李揚的態度是,央行制定貨幣政策的獨立性要加強,這是一個趨勢,但目前決沒有那么大的改變。 李揚認為,央行的獨立制定貨幣政策職能確實廣為關注,但目前談論央行“新氣象”為時尚早。“最起碼下半年才能看是否有結果,才可能會決定一個怎么樣的體制”。 事實上,貨幣政策委員會現在仍然僅僅是一個咨詢機構,他的工作程序是擬訂政策然后上報,被批準后方能實行。 現在有一種傳言,央行準備把貨幣政策司一分為三,把貨幣政策委員會掛在該司下面。據說中編辦正在討論“三定”(定人員、定崗位、定工資)方案。但就算是這樣,委員會并沒有改變它作為一個咨詢機構的身份。 貨幣政策委員會獨立為時尚早,傳統上由央行執掌的監管之權又要讓渡給銀監會,所以目前央行和銀監會的關系處在一個微妙復雜的階段。 摩擦與磨合 處于交接時期的銀監會和央行的矛盾似乎是難免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說,“他們協調的成本將會非常高”。 據夏斌說,現在的監管信息都存在央行的系統中,以后監管信息怎么積存?是在銀監會還是央行?目前的監管信息,銀監會是全部占有還是一部分? 還有,據另一位專家說,銀監會現在擔心成為央行的“附庸”,理由是銀監會目前內部的人員、職能確實還沒有劃分清楚,而傳說中央行也視銀監會為一個“配合”的部門。 諸如此類。 銀監會的一位官員承認,問題確實是存在的,但目前階段存在問題也是正常的。這位官員說,主要大約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央行、銀監會兩家機構如何順利交接的問題。銀監會原定的分支機構組建工作沒有按期完成,在新機構沒有正式運行前,基層監管工作多少會受到一些影響;二是具體職能分工問題。中央文件只對兩個機構的職能進行了大體劃分,具體到業務的劃分就會比較復雜;三是制度設計上的問題。按現有計劃,銀監會只在600個縣設機構,而中國有1萬多個縣,其他縣的監管工作由誰來開展? 實際上,矛盾在日常工作中已有所顯現。 突出的表現是,“如果沒有監管職能,央行擔心制定的貨幣政策無法實現,而銀監會更擔心自己成為央行的附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部王召博士說。 王召曾在《望》周刊第27期著文討論央行與監管機構的協調機制,引起議論。發生在眼前的事情是,關于房貸政策,目前央行和銀監會并沒有一個統一的配合。“到底該由誰來推行”的問題好象現在沒有得到解決。 “這個事情界限不是很清楚,政策是央行制定的,央行覺得自己當然有權檢查,銀監會可以選擇配合執行。”王召說。 但據說銀監會的對此事的看法是,人民銀行只有“一定”的“檢查、考察權”。類似的傳言時有耳聞。對于民營銀行的準入問題,有人希望央行盡量“不要插一手”。對于檢查各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指標和表外業務,因為涉及到的是混合性的金融目標,雙方還沒有統一的意見或者步驟。當然還有宏觀的問題。 王召說,一方面中央銀行仍然承擔著“最后貸款人”的角色,可是因為無法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可能會大打折扣。另一方面雖然銀監會具有對商業銀行經營活動進行管理的職能,但是一旦發生金融風險,即使它想對金融機構進行救助,自身也愛莫能助。 但對于這一說法,銀監會那位官員認為“不準確、不成立”。這位官員說,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的管理主要依靠價格調控,它更多的是利用利率進行調控,面對的是整個市場和社會的貨幣供應松緊,它的權威不是體現在對某個商業銀行的直接影響力上,更不是借助某種行政權威來進行貨幣政策操作,它的權威建立在人行對整個市場經濟的調控上。 這位官員也謹慎地說,處理有關風險,不可能所有事情都由銀監會包攬。但銀監會的首要職責是,一旦出現有問題的金融機構,它能及時發出預警,對風險進行提示和識別,判斷需不需要關閉。如果確需關閉,銀監會當然會與人民銀行進行合作。 協調 不管如何,央行和銀監會的協調可能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 協調的工作已經在進行。 有專家在力圖說明,雙方大可不必擔心自己的職責受影響,對于央行的說法是,“如果商業銀行不聽話,他可以提高商業銀行的準備金率,這樣至少可以限制、制約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王召說。再退一步,如果商業銀行不提交準備金,央行還可以宣稱對他們的金融風險不承擔最后的責任。更何況,央行其實還是保留有檢查權的。只是被要求這種檢查必須和貨幣政策相關。而對銀監會的解釋更加容易。“銀監會是執行微觀政策的,他可以配合央行,也可以配合其他部門比如發改委、國資委等”。 銀監會的官員也表示“兩家機構合作很好”。比如在銀監會分支機構的成立過程中,兩家相互協商和相互理解,分支機構成立速度正在加快。兩家的領導也保持密切的磋商;兩家的相關部門在業務上建立了了正常的協調機制,凡涉及兩個機構的事情,主要通過會簽程序進行溝通。 他們很自信地認為,今后不經過協商單獨發文的事不太可能發生。因為政策執行涉及方方面面,任何一方不通過協商就出臺政策,最終會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