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出逃調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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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23日 11:56 《財經》 | ||||
6月23日,中新社發出消息,稱檢察機關初步查明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涉嫌嚴重職務犯罪”,決定逮捕,同時,浙江省紀委給予楊秀珠開除黨籍處分,以及行政開除處分。而在此前,4月20日,經過精心安排,楊秀珠已經從上海浦東機場悄然出境,前往新加坡,從此告別了她近20年縱橫捭闔的權力生涯。 楊秀珠,58歲,早年曾為飲食店開票員,1984年起任溫州市規劃局副局長,1989年任 由于楊出逃之前并未有罪行曝光,而楊秀珠專案組成員表示案情尚在偵查過程中,不能披露內情,所以楊涉嫌何種具體罪行,尚未有確切的公開結論。 《財經》記者調查得知,有兩家內資公司與楊秀珠關系密切。一家是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以“為金溫鐵路建設籌集資金”為由成立于1993年9月3日,歸口金溫鐵路建設溫州段指揮部。從1993年至1998年4月調離溫州之前,身為金溫鐵路溫州段總指揮并兼任市長助理的楊秀珠一直擔任該公司董事長。今年年初,該公司副總經理、楊秀珠弟弟楊光榮涉嫌受賄被逮捕,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所有賬冊亦被調走。 《財經》獲悉,另一家公司與楊秀珠案關涉甚深,即溫州鐵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股權及人事關系幾經更迭,從一家私人企業經過股權轉換成為由幾家公司共同控股的帶有國有股份的公司,但真正的控制權并沒有發生變化。無論在變更前后,楊秀珠及其親密手下都可以實際影響并決定公司的業務。該公司是一個項目公司。從1997年成立到2001年注銷,四年間只做了車站大道21號地塊一個項目的開發。車站大道21號地塊為沿溫迪路200米沿線地段,亦屬溫州繁華地帶,原來用于安置車站大道南塘村拆遷戶。但在1998年2月,該地被協議出讓給鐵龍公司。出讓土地面積為14680平方米(約22畝),土地出讓金為每畝110萬元。但是,土地的出讓遭到拆遷戶的強烈抵制。社會上議論紛紛,稱“村民的安身之所被賣給一個私人公司了”。 最終,南塘村的村民沒有要回21號地塊,取而代之的是13號地塊。與21號地塊相比,13號地塊地段較差,但面積遠大于前者。據記者得到的一封舉報信稱:楊秀珠雖已調職,但仍指揮手下成倍虛增拆遷面積,將原拆遷面積2萬平方米虛報成8萬平方米。以拆遷安置的名義將車站大道13號地塊(可建8萬平方米)劃給開發商林某。林某承諾,在安置拆遷戶之外,以低價購進剩下的用地開發商住樓,并將開發利潤直接支付給拆遷戶作補償。如此一來,林某、鐵龍皆大歡喜。據溫州浙南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鐵龍公司21號地塊項目于2000年銷售完畢,截至2000年10月20日,累計收入9602.7萬元,實現利潤3019.9萬元。但是,13號地塊原預計可產生的3000萬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亦付諸東流。 據《財經》獲得的最新消息:鐵龍購得21號地塊的總價約為2200萬元,當時的合同規定鐵龍須分二期在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但是,一位知情者卻告訴記者,鐵龍只是在1998年6月向溫州市土地局支付了1101萬元;而鐵龍的原股東之一鹿城化工則與鐵龍公司另簽有一份協議,稱21號地塊是鹿城鴻運化工早在1994年于香港招商投標所得,而當時鹿城已經付出土地費用1109萬,而鐵龍公司要還鹿城鴻運化工這筆費用。 一位1994年溫州市赴港招商班子主要成員則告訴記者,在他所知范圍內,當時賣出的6塊土地并不包括21號地塊。這樣的話,鹿城鴻運化工與鐵龍公司所簽協議頗可質疑。 鹿城鴻運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是鐵龍的創始股東,卻于1999年3月退出。這家公司背景頗為神秘。記者獲得的一份舉報信稱該公司為楊秀珠一親屬所有。但記者在鹿城區工商局查詢該公司的資料時,被告知,“這家公司現在有問題,除非是政法系統來人,否則一律不得查詢。” 更多內容見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出逃調查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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