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千余名干部帶薪“下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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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09日 20:55 中國青年報 | ||
保留身份保留職務保留工資待遇 本報記者 彭冰 本報長春4月5日電 今年3月,吉林省榆樹市有1339名干部離開原工作崗位,在“保留身份、保留職務、保留待遇”的優厚條件下,帶薪下海經商。其中,市局級領導干部44人,鄉級領導干部99人。 據悉,明年3月,還將有1315名干部帶薪“下海”。這樣,兩年內帶薪“下海”的干部總數將達到2654人。 如此大規模的干部“下海”,在當地引起極大反響。機關領導干部領著國家的工資,怎么堂而皇之地做起了買賣,搞起了經營? 一切源于該市市委2003年下發的1號文件。 這份文件說,從2003年3月1日起,至2005年3月1日止,市委決定在干部中開展“離職鍛煉、建功立業”活動。全市所有鄉局級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崗干部,都要分批進行離職鍛煉,從事個體經營、創辦民營企業,或者到國有企業中去工作。每批鍛煉時間為一年。 對某些干部來講,這等于是被市委紅頭文件“強行趕下海”。但他們是拴著保險繩、套著救生圈“被趕下海”的———市委承諾:離職鍛煉期間,干部的身份、職務、待遇不變,工資每月照領;不影響正常的職務晉升和職稱評聘;鍛煉期滿后,回原單位工作的,原分工不變;本人要求繼續興辦經濟實體的,組織予以支持,并繼續享受離職鍛煉政策。 有了這份承諾,干部們爭先恐后地申請參加“鍛煉”。榆樹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趙明瑞告訴記者,按計劃,首批離職鍛煉人員定額1300多人,但報名干部達到1700多人,其中300多人被政府做工作“勸了回去”。 中央明令禁止國家公務員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經營活動,讓機關干部下海經商,是不是與有關精神相悖? 榆樹市委有關官員說:我們并不是號召機關干部去做買賣,而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鍛煉干部。讓機關干部深入經濟建設第一線,在商海征戰中培養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決策者還希望讓干部也嘗嘗創業的艱辛,在“摸爬滾打中”理解群眾的疾苦。 為保證目標的實現,市委給“下海”干部定下任務:鄉局級領導干部離職鍛煉期間,每人每月交150元保證金,鍛煉結束時,經考核完成2000元稅(利)的,返還保證金;其他干部,每人每月交100元保證金,上繳稅利底線為1500元。對那些表現突出的人員,政府給予獎勵,并優先提拔使用。而未完成任務者,將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 30%的干部同時離開工作崗位,會不會影響政府的正常運轉?當地有關官員的回答是:不會。干部離職參加鍛煉,其原來負責的工作,由單位指定他人代管,加上政府的平衡調劑,保證不會影響到日常工作。 “應該說,原來機關單位的工作量并不太飽和,有的崗位,半天就能把一天的活兒干完。實際上,有的干部,已經偷偷摸摸地搞起副業。另外,開展這項活動,也是為提高效率、精簡機構、分流人員做鋪墊。干部在鍛煉中掌握了商海謀生的本領,將來在‘小政府、大服務’的改革進程中就可以實現軟著陸。”這位官員說。 記者了解到,各單位一把手、公檢法工作人員、教育衛生工作者、財務工作者,以及其他部分不適宜“離崗”的干部,不參加“離職鍛煉”。首批離職鍛煉的人員,已于3月1日前全部離崗。 據悉,在首批離職的1300多名干部中,有957人已落實了項目。其中,有的干部原在文化單位工作,現在開起了印刷廠;有的干部原來主管農業、畜牧業,現在搞起了種植與養殖。 隨之而來的是一個讓人十分關注的問題:“下海”經商的干部會不會借著這次機會,光明正大地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 該市“離職鍛煉、建功立業”工作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已作了明確規定:不準利用職權搞不正當創收;不準依靠部門行業特權搞壟斷性經營活動等。而且,在活動開展過程中,辦公室工作人員將對每位“下海”干部進行跟蹤考察,監控其行為的合法性,一旦發現問題,將嚴肅處理。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有關監督考核的具體配套措施將陸續出臺。 據介紹,這項活動開展一個月以來,已取得一定“階段性成果”:首批離職的1300多名干部中,有400多人立項于種植業、養殖業和第三產業,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該市產業結構的調整;而有的干部,其所創辦的企業,年上繳利稅預計可達1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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