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修訂后延 稅制改革進程不會如預期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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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05日 17:31 《財經時報》 | |||
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增值稅法等修訂工作可能納入全國人大的5年立法規劃;考慮到財政的承受能力和國內外環境因素,今年財政收支矛盾仍比較突出 本報記者 胡海巖 稅法修訂未能列入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日程,這個細節恐怕除了稅制專家,沒 上個月公布的全國人大2003年立法計劃中,確定安排審議以及抓緊研究起草的法律草案分別為13件和30件,其中經濟法類共計13件,沒有一項與稅收相關。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一位官員本周對《財經時報》說,稅制改革涉及多項稅種法律法規的修訂和重新起草,這必將是一個漫長的“一審再審的修訂過程”。早些時候,業內普遍達成共識:2003年將是中國稅制全面改革前的最后準備階段。 2002年年末,國家稅務總局這位官員曾估計,企業和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涉及立法問題,需要新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研究確定。 而今年新一屆人大并沒有將稅法修訂列入第一年的工作日程。國稅總局的信息表明,包括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增值稅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可能納入全國人大的5年立法規劃。不過這位官員表示,稅法修訂工作“應該是明后年就會全面展開”。 仍存爭議 對于稅法修訂押后的原因,據悉仍是“各方存在爭議”。即使業內認為“比較成熟”的企業所得稅法的修改,也“爭議頗多”。 繼去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理和調整之后,業內幾乎一致認為企業所得稅法將在2003年提請修訂,甚至年內出臺。有關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的稅法修改,幾年前就已醞釀并起草,媒體甚至一度言之鑿鑿,估計統一后的稅率在24%~28%。 國稅總局這位人士只是表示目前“時機未到,鋪墊不足”。國稅總局強調,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前,需要制訂國內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率的新政策。比如,重新確定在稅前扣除的折舊比率、計稅工資扣除比例、研發支出等,以緩和兩稅合并后的震動。不過,迄今還沒有具體動作。 另外,個人所得稅“從分項計征向與綜合計征相結合”的改革方向已經確定,但具體方案在理論界至今沒有達成一致。 財政部科學研究所一位參與稅制改革研究的專家告訴記者,稅法修訂沒有入今年立法議程的另一重要原因是“時機問題”。無論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或增值稅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達到的都是減稅效果。考慮到財政的承受能力和國內外環境因素,今年財政收支矛盾仍比較突出,“暫且放一放,擇機而動,”況且修改方案還不太成熟。 目前稅法層次低 中國的稅收立法權集中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不過,迄今已經設立的27個稅種中,經人大立法并以法律形式頒布的稅收法規只有2個,即個人所得稅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目前,個人所得稅法亟待修訂和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也需要與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合并,修改為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 至于其余稅種的法律依據,以國務院的條例形式頒布的有2個,以國務院暫行條例形式頒布的有19個,另4個以規定、暫行規定或部門文件的形式公布。 中國每年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大稅種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50%以上,但至今依據執行的是1993年12月31日國務院頒布的暫行條例。實際上,財稅工作主要是依照“領導講話”、相關部門的一些規章和“聯合通知”等進行的。 中國目前包括稅收在內的整個財稅領域法律很不完善,一些重要的基本法律尚未出臺,日常工作主要依靠眾多行政法規和法規性文件。目前已經出臺的財稅法律僅有7部,即預算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政府采購法、個人所得稅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征管法。其中,除去年開始實施的稅收征管法和政府采購法,都需要重新修訂;而財政法、轉移支付法、國債管理法、財政監督法、稅收基本法等基本法律尚未制訂。 今年4月全國“兩會”期間,關于制訂稅收基本法的議案已經正式提交全國人大財經委審議。不過,國家稅務總局的消息表明,有關稅收基本法的工作“還不在議事日程上”,相關部門并未將草案提交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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