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萬港元暗試外資銀行 “洗錢”通道暢通無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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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22日 10:45 中國經(jīng)營報 | |||
本報記者 胡朝輝 記者從一投資香港股市的內(nèi)地人士獲悉,香港某著名外資銀行(以下簡稱C銀行)對其客戶所開展的一項業(yè)務,“在向境外匯款方面非常方便”。記者隨即展開暗訪,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通過對方提供的這項服務,記者完全可以通過設立多個戶頭化整為零地將內(nèi)地的一筆外匯資金異常順利地匯到香港,在這一戶頭上,即使每天都進行匯款也可能絲毫不會引起雙方 越洋電話試出對方底牌 6月18日下午2點,根據(jù)知情人提供的電話,記者撥通了該外資行在香港的業(yè)務咨詢電話,記者謊稱姓王,手中有500萬港元,想在該行開立一個個人賬戶。 “請問先生以前有沒有在這里開戶?” “沒有! “王先生請稍等,我給您轉(zhuǎn)到另一部電話! 短暫的等待之后傳來另一位小姐(簡稱A小姐)的聲音:”您好,這里是C銀行! 記者:“你好,我想開一個賬戶,需要什么手續(xù)?” A小姐:“請問先生貴姓,住在哪里?” 記者:“我姓王,在北京,我想在貴行開一個港幣賬戶! “請問王先生您有沒有護照和身份證?” “有” A小姐:“王先生您方便的時候可以到香港來開戶,帶上身份證和護照就可以啦。” 記者:“都需要辦什么手續(xù)呀?” A小姐:“王先生還需要做個人資料登記,填一些表格,方便我們以后為您服務! 記者:“都包括哪些內(nèi)容呀?” A小姐:“主要是王先生的一些基本資料,例如職業(yè)、資金來源、資金往來額度! (根據(jù)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有關規(guī)定,為控制“洗錢”行為,銀行不可只是為客戶開設戶口,而應做進一步了解。銀行還應清楚了解,對特定的客戶而言,何為合理的行為。) 記者(明知故問):“怎么還要登記職業(yè)和資金來源?可不可以不登記?” “只是做一個登記,以便我們更好地為王先生服務。”A小姐語氣依然親切。 “我是說需不需要帶什么相關的證件,比如工作證、介紹信,不然你怎么知道我是公司職員還是律師?”記者進一步試探。 “噢,不用,王先生,只是做一個登記。”A小姐的話語中似乎充滿了信任。 “那么開完戶之后怎么把資金存到賬戶里呢?”記者又問。 “王先生可以通過電匯或者委托您在香港的朋友把資金轉(zhuǎn)入! (注:后者正是“地下錢莊”慣用的伎倆。) “托香港的朋友轉(zhuǎn)入資金需要什么手續(xù)或者證明嗎?” “不需要! “我必須親自到香港開戶嗎?我聽說你們可以派人到北京來上門辦理開戶!庇浾哂行┑么邕M尺。 “噢,對不起,王先生,您可以給我留下電話嗎?我會讓我的同事和您聯(lián)系! 在記者留下手機號碼后,A小姐保證她的同事會在下午5點以前同記者聯(lián)系。 記者隨后咨詢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部門得知,通常境內(nèi)居民到境外開立外幣賬戶本身并不違法,但是由于我國屬于外匯管制國家,在涉及外幣資金往來時很可能會觸犯相關法律,按照有關規(guī)定,境內(nèi)公民出境到港澳地區(qū),通常允許攜帶的外幣最高限額是1000美元。 資金來源認證形同虛設銀行“洗錢”通道暢通無阻 大約二十分鐘以后,記者接到了C銀行職員打來的電話,這次是一位男士(以下簡稱B先生)。 B先生:“剛才我的同事說王先生有事情要咨詢,請問王先生有什么問題?” 記者:“我想知道你們可不可以到北京來幫我開戶。” B先生:“通常我們沒有這種服務,不過王先生,如果你需要我們可以派人過去同你聯(lián)系! 記者:“是給我辦開戶嗎?” B先生:“是這樣,王先生,我們派人過去只是看一下王先生的證件,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可以把有關的表格寄給王先生,王先生填好以后可以再寄給我們,這樣王先生就不用到香港來開戶了! “開完戶以后,可以買股票嗎?”記者想起有關內(nèi)地資金炒作港股的消息,因此故意問到。 “可以呀,但是王先生你只能買港股和美股,可以通過網(wǎng)上買賣,另外也可以打電話委托買港股。而且以后的資金劃轉(zhuǎn)都可以通過網(wǎng)上。” 記者:“我聽說還要登記職業(yè),有必要嗎?” “是這樣,王先生,根據(jù)規(guī)定有關資料要備案,如果王先生登記的(職業(yè))是公司職員,那么假如資金往來超過正常的額度,王先生是要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盉先生直言不諱地說。 “規(guī)定,是當?shù)卣囊?guī)定嗎?” “是呀!(根據(jù)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有關規(guī)定,領有牌照的機構應以適當?shù)氖址ǎズ藢嵖蛻魬艨趦?nèi)的資金及現(xiàn)金,與客戶有意出售的外幣銀行票券的來源及是否合法。) 記者:“那平常的資金往來需不需要證明呀?” B先生:“一般如果每天在3000美元以下就沒關系,如果超過3000美元要交0.25%的手續(xù)費,如果是幾萬美元以上可能就需要來源證明了! “幾萬美元?按規(guī)定應該是幾萬美元以上才需要證明? ”記者追問道。 “沒有呀,如果有具體的規(guī)定就好了,規(guī)定只是說銀行要做到‘謹慎、合理’,如果有異常情況都要證明。”B先生略感無奈。 “那什么算異常情況呀?”記者決定打破沙鍋問到底。 B先生:”比如說,雖然每天都只有3000美元,但是連續(xù)幾天都是如此;或者突然有大筆的現(xiàn)金匯入;或者從幾個賬戶匯入,然后一次性轉(zhuǎn)出。對不起,王先生,我實在沒法全都說清楚! 記者:“那需要什么證明呀?” B先生:“比如說合同、各種單據(jù)! “假如我不方便給你們證明呢?”記者的話聽起來多少有點兒露骨,但B先生顯然并不以為然,反而開導起記者來:”其實這些資料都是要上報的,如果查起來我們也是按規(guī)定做了。”言下之意顯然是“反正我們按規(guī)定做就是了,至于資料的真假就概不負責了。” 香港的這家銀行只是資金的接收方,那么從內(nèi)地匯出匯款會有何障礙呢?內(nèi)地某商業(yè)銀行柜臺人員稱在處理境外匯款時,只需注明匯款用途是“生活費”,在匯出現(xiàn)匯時是上限非常寬松,如果匯出的是現(xiàn)鈔,則限制在10000美金以內(nèi)。 至此在前后不到1小時的時間里,記者基本上已經(jīng)確認這條境外“洗錢”通道的確合法的存在著。 記者了解到:人行今年1月份頒布了《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所謂的大額外匯資金交易,系指交易主體通過金融機構以各種結算方式發(fā)生的規(guī)定金額以上的外匯交易行為,包括:當日存、取、結售匯外幣現(xiàn)金單筆或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以轉(zhuǎn)賬、票據(jù)或銀行卡、電話銀行、網(wǎng)上銀行等電子交易以及其他新型金融工具等進行外匯非現(xiàn)金資金收付交易,其中,個人當天單筆或累計等值外匯10萬美元以上,企業(yè)當天單筆或累計等值外匯50萬美元以上。 所謂可疑外匯資金交易,系指外匯交易的金額、頻率、來源、流向和用途等有異常特征的交易行為,包括可疑外匯現(xiàn)金交易和非現(xiàn)金交易。 但正如專家所指,資本項目外匯管理雖然名義上很嚴,但有不少是程序性的審批或核準,效果不盡理想;雖然對銀行結售匯的監(jiān)管在不斷改進,但對通過銀行進行的直接外匯收付監(jiān)管依然存在不少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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