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約法三章” 履行監管需做到“三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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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21日 11:0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北京消息 中國銀監會黨委日前向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提出"約法三章",要求銀監會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在履行法定職責實施監管過程中,必須做到"三不得"。 "三不得"的具體內容是:不得超越職權干預被監管單位授信(含貸款、擔保、承兌、貼現等)、資產處置、項目投資等業務活動;不得違反規定插手被監管單位人事安排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招投標等事項;不得接受被監管單位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上海證券報記者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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