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首個國有小商企改制試點 政府要收回股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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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10日 07:24 中國青年報 | |||
貴陽首個國有小商企改制試點要推倒重來,政府能否收回改制企業股權? 本報記者 謝念 在國有股完全退出、企業實現民營化數年后,那些賣給員工的股權突然又要被政府以當初的賣價“收回”。這件事真實地發生在貴州省貴陽市第一家國有小型商業改制試點企業 目前,這家通過改制走出困境、曾被作為貴州省國有小企業改革先進典型的企業重新陷入了經營僵局。公司為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庭撤銷貴陽市財政局關于“收回”股權的相關文件決定。 改制領頭羊突遭變局 新源商貿公司改制前為1984年成立的新源商場,系貴陽市工業品貿易中心下屬的獨立核算企業,共有在冊職工113人、離退休職工16人。在原來“國有一統”的體制下,雖然該商場占據了貴陽市主干道遵義路上700多平方米的臨街門面,可到1994年,竟然負債116萬元,負債率高達89.7%,有的職工一個人就拖欠公款5萬元。 1996年12月,以1994年的內部改革為基礎,新源商場正式改制為國有控股的新源商貿公司,其中國有股31.42萬元、職工股18.58萬元。1998年5月,根據貴陽市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批復,新源公司全部國有股被按每股1.11元、且一次性買斷優惠20%的價格轉讓給公司職工股東,實際轉讓金額為27.9萬元,從而完成了企業體制的徹底轉變。 改制后一直任新源公司經理及執行董事、共持股14.77萬余元的第一大股東張潔介紹,改制帶來的直接結果是,到2000年底,公司已積累資金100多萬元,年創利稅近20萬元,職工工資由1994年的月均150元增至約1000元,還新購了480平方米營業房。 然而,“新源”部分職工對此卻并不買賬。自2001年8月起,他們在查封了公司辦公室及財務室的同時,多次向貴陽市有關部門反映:1998年的國有股轉讓是少數人未按《公司法》進行的暗箱操作,明顯不公;張潔是缺乏監管的“收租企業家”,改革“改到了她荷包里”。 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由貴陽市商貿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市財政局、工商局、審計局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新源公司展開調查,最后得出結論:由于國有股權轉讓分配方案未提交股東大會、職代會審議等一系列不規范及違法操作,1998年“新源”的國有股轉讓無效,建議退還相應國有股權轉讓金。 2002年1月15日,貴陽市財政局行文決定,授權市商貿投資公司對“新源”占總股本62.84%的國家股持股經營。同年11月,商貿投資公司委派新的國有股權代表進駐“新源”。 據了解,政府的想法是,先對“新源”規范管理,條件成熟時再重新進行國有股轉讓。 政府有權收回股權嗎 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從辦公室被封后就開始“流亡”在外的張潔稱,“欲哭無淚”。她表示,所謂股權分配不公完全是脫離特定歷史背景的無端指責。1996年剛啟動改制時,在國有體制下呆慣了的職工心理承受能力普遍不足,認為購股是一種政府轉嫁的強制經濟負擔,原定67人入股,實際入股者僅60人,且有的人雖簽名認股,卻遲遲不愿交款,甚至購股后立即自行轉讓。最后,作為公司主要領導的她不得不響應政府號召,自己認購了剩余的3萬多元無人認購股份。 1998年共有50人受讓的國有股轉讓更困難。雖然有關部門事前多次宣傳動員,公司也召開了股東大會及股東代表會,甚至采取硬性攤派的方法,仍有13萬多元股份無著落,她又不得不在上面“不換腦筋就換人”的壓力下,硬著頭皮借款買了10萬元,另外3萬多元強行攤派到監事會主席等4人名下。“從一開始,‘新源’的改制便始終是有關政府部門在主導,企業以及包括我在內的職工客觀上都被推著走,并未參與制訂改制方案。誰知時過境遷,帶頭執行政府決策的行為竟成了‘罪狀’。政府出爾反爾,豈不是把改革視為兒戲?”張潔激動地說,“有關領導曾數次找我談話,肯定我是稱職的領導,從沒有挪用公司一分錢,救活了一個企業,但卻又要求我諒解政府的難處,配合收回國有股,這樣不明不白,公平嗎?” 她認為,部分職工在查封辦公室過程中搶走股東大會、股東代表會會議記錄等關鍵證據,把當初自己不入股、少入股的主觀行為說成股權分配不公,是犯了“紅眼病”。“如果公司搞垮了,效益不好,誰還會來爭?” 采訪中,貴州省一位長期從事體改工作的政府官員告訴記者,2000年4月,由貴陽市產權交易中心作為中介,“新源”與市國資局簽訂了產權轉讓合同,辦理了國有資產注銷登記;2001年9月,市國資局并入市財政局,11月,財政局行文決定終止委派“新源”國有股代表,表明轉讓完全合法,合同履行完畢。至于后來工商登記手續不完備,以及改制后仍向原“上級公司”報送報表,同樣是特定歷史背景下的慣性使然,是摸著石頭過河以及對《公司法》缺乏足夠了解的結果。但這改變不了公司已完全民營化的實質。從法律的角度講,政府沒有權力擅自認定國有股的存在并予以收回。 原貴陽市體改委副主任劉金榜等人士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認為,政府決策不能朝令夕改。拿今天的思維去丈量昨天的行為確實存在諸多不足,但規范、完善企業運作可以有更積極的方法。走回頭路,顯然不是最佳選擇。 “新源”再也拖不起了 2002年2月25日,新源公司正式向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市財政局的行政決定違法,侵犯了企業自主經營權和財產權。同年6月,南明區法院裁定此案不屬行政訴訟受案范圍,駁回起訴。當月,“新源”上訴至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02年9月,市中級法院裁定此案屬于行政訴訟的法定受案范圍,由南明區法院繼續審理。當月,南明法院判決認定,貴陽市財政局作為國有資產管理機關,依法享有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權,其作出的糾正新源公司國有股轉讓不符合程序行為的規定,應當予以維持。 2002年10月,新源公司再度向貴陽市中院上訴。兩個月后,中院開庭審理,但迄今仍未宣判。 記者為此走訪了貴陽市財政局、市商貿投資公司、市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等單位,均被接待人士告知“不知情”。有未經證實的消息說,一年多過去了,“新源”國有股僅實際收回了1/3多,新的國有股代理人實際形同虛設,未能真正介入企業經營。 近日,記者在“新源”看到,除了向外出租的部分外,尚由本公司職工經營的不到200平方米的商場冷冷清清,幾個柜臺里擺放的看上去很過時的商品幾乎無人問津。守柜臺的幾位中年職工流著淚說:“我們已經快兩年沒拿到工資了,每月銷售收入不過100多元。本來很好的改革政策,為啥成了這個樣子?” 人們在期待著,“新源僵局”盡早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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