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農民工對城市的信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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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15日 15:32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讓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信任本報記者段文 北京報道 “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其實是一個老話題,很多社會有識之士一直在呼吁這個問題,但情況的改觀遠不盡人意。 “非典”時期,很多農民工紛紛從城市撤離,對本就脆弱的農村防疫體系更加重了一層負擔,也使全國的抗“非典”形勢變得更加嚴峻。 日前,本報記者就民工權益保護話題專訪了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鄭功成。鄭教授指出:“非典時期民工返鄉現象說明,我們不能不對民工權益保護問題作一下深刻反思了。” 《21世紀》:在抗“非典”形勢下,民工返鄉潮問題引起了高度關注,從中央到地方都作了極大的努力,但情況并不樂觀,原因是什么? 鄭功成:農民工是一個規模極大的流動群體。在防治非典戰役中,能否實現讓農民工就地務工、就地醫治,將是真正有效扼制這一惡性傳染病向農村及其他地區擴散的關鍵。因此,現在的重點應當轉向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能夠穩定民工就能穩定疫情,否則,非典防治工作所面臨的局面將進一步擴大化、復雜化,我們所付出的代價也會更加高昂。 目前中央政府在控制民工返鄉方面做了許多努力,包括政府承諾負責承擔醫療費用等等,但不少地區尤其是非典疫區依然難以真正穩定民工留居當地,究其原因,恐慌心理是一個重要原因但不是惟一原因。造成農民工大量返鄉的原因,我認為還有農民工較為普遍的存在著對城市、醫院、單位乃至城市居民的信任危機有關。 具體而言:一是擔心被傳染后無錢醫治或在醫治中受歧視,有的農民工被傳染后到醫院就醫時就因交不出巨額醫療費用而返鄉,變成了新的傳染源;二是害怕被隔離,農民工在城市長期生活在邊緣狀態,長期處于一種受歧視的地位,既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又缺乏相應的社會保護機制,從而形成很害怕被隔離的心態;三是部分雇主因生產經營受影響而停工停業,隨意辭退民工,或者不再支付民工的工資,導致民工生活無著,與其在城市坐等還不如返鄉做些有益的農活等。 可見,非典時期的民工返鄉現象,不能簡單地斥責為民工們缺乏社會責任,恰恰相反,應當深刻思考的是政府與社會在過去確實未能對農民工承擔起相應的社會保護責任。 《21世紀》:民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是一個長時期的問題,學者們都很關注,在內的很多媒體也呼吁了很多年,但未見根本好轉,原因何在? 鄭功成:造成農民工邊緣化的原因,既有長期形成的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但更多的恐怕還是計劃經濟時代某些思維定式在延續,加之城市居民存在著害怕農民工分享既得利益的心理,這種傳統思維定式與既得利益者心態,又直接影響著某些政策的制訂。 因此,我們便看到了這樣的現象,一方面是城市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社會的正常運轉越來越離不開農民工,另一方面卻是農民工仍然受到各方面的歧視,迫使農民工簽訂生死合同者有之,拖欠農民工工資者有之,隨意延長農民工工作時間和提高勞動強度者更是普遍,絕大多數農民工幾乎沒有任何保障。 所有這些,均是農民工利益受損和缺乏保障的實證,在這樣的條件下,農民工信任危機便必然出現。盡管由于各種原因我們無法在一夜之間給農民工以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但應當承認這種不平等待遇的非正常性,并盡可能地逐步地加以解決。 過去幾年,我曾經多次呼吁,要摒棄歧視農民工的政策與不良心態,要重視保護農民工的正當權益,這不僅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內在要求。因此,應當讓農民工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勞動保護權和必要的社會保障權。 《21世紀》:在目前非常時期形勢下,如何加強民工的保障?穩定社會? 鄭功成:在目前這一非常時期,中央政府已經明確要求農民工就地務工,并明確承諾由政府承擔農民工的非典防治費用,這一政策是非常正確的,措施也是有力的,它不僅是維護農民工利益的需要,也是維護公共利益的需要。 不過,要真正實現中央政府的政策目標,使這些措施取得預期成效,我認為還需要在以下幾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應當明令禁止雇主隨意辭退農民工,確保農民工就業穩定,這是最重要的補充措施之一,也是雇主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即使是停產、停業的單位,也應當確保農民工離崗不失業,能夠安心就地等待。 二是要反復宣傳并真正落實為患非典的農民工給以免費治療待遇的政策,嚴厲禁止醫院拒收患非典農民工的現象,確保農民工中的非典患者在收治期間不受任何歧視,讓農民工吃上放心丸、定心丸。 三是普及非典防治知識兼帶其他知識,讓農民工了解這一傳染病對自身及對社會公眾的危害性,并掌握相關信息,自覺防治并避免病毒擴散。 四是應當要求雇用農民工的所有單位在非典防治時期和非典防治活動中對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人一視同仁,如發放預防藥品,提供防治指導,開展督促檢查,納入疫情統計報告等,以一視同仁的態度、政策及行動來對待農民工。 此外,當前一些地方亦組織當地農民幫助外出的農民工解決家中農活無人干的困難,這也能夠解除一部分農民工的后顧之憂,因而是值得推廣的做法。在中央政府已經有明確的政策指導的條件下,如果做好了上述工作,相信民工返鄉的現象將得到有效控制。 《21世紀》:今后我們如何強化民工權益保護,構建全面的社會保障體系? 鄭功成:從非典時期暴露出來的民工返鄉現象,表明了我們需要強化對農民工權益的保護,而確認農民工擁有相應的權益又是保護其權益的前提條件。 在勞動就業方面,應當確認農民工的平等就業權和勞動保護權,政府勞動行政、安全管理等部門應當嚴格依照《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通過要求雇主與農民工依法訂立平等的勞動合同來約束雙方的關系,通過強化勞動保護檢查來確保農民工的勞動安全及相關權益,通過給予農民工上訴權并及時裁判來保障農民工的工資不再被拖欠,等等,只要政府的監督是強有力的,只要社會不再歧視,農民工合理的勞動就業權益便能夠得到維護。 在社會保障方面,也應當確認農民工的相應權益,我曾經提出過分類分層為農民工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主張,我認為應當為農民工建立起相應的工傷保險制度、特殊的社會救助制度和不同層次的其他社會保障制度。 5月2日,溫家寶總理簽發國務院令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只要能夠真正貫徹實施,農民工的工傷問題應當得到較好的解決;而非典時期民工返鄉的現象,又恰恰表明為農民工建立一種特殊的社會救助機制已經刻不容緩,目前政府承諾為農民工提供醫療救助雖然是必要的,但仍然只是一種臨時應急措施,因為農民工在城市遇到的特殊困難并非只有非典。 因此,應當考慮為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建立相應的社會救助機制,這一機制可以動員政府財力、社會財力以及雇主適當的財力,它的目的就是防止農民工遇到特殊困難時陷入絕望境地。工傷保險制度的最終全面確立,能夠化解農民工的職業安全風險;特殊社會救助機制的確立,能夠免除農民工陷入生存絕望危機;在此基礎上,再對農民工進行必要的分類并提供不同層次的社會保障,如面向已經在城市有穩定職業、穩定住所、穩定收入來源的農民工建立相應的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險制度,對處于流動狀態的農民工建立大病統籌制度等,便可以逐步縮小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巨大差距,最終無疑會有利于農民工進一步融入城市。這對于中國的工業化與城市化發展,以及整個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健康、和諧發展顯然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政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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