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頒布“價格監測規定” 將于6月1日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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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14日 18:36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5月14日電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布了《價格監測規定》,將于6月1日實施。 新頒布的《價格監測規定》是依據《價格法》的規定,適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市場變化更為復雜的新情況制定的,是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和改進價格監管工作的重要措施。 《規定》明確價格監測的基本任務是,調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并及時提出政策建議。 《規定》對價格監測主體、監測對象、組織體系和價格監測行為規范等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要求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要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及時上報價格監測報告和價格形勢分析報告,反映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以及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并向社會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預測信息。價格監測的具體工作,由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監測機構及相關業務機構負責實施。 它的實施將有助于政府科學、有效地制定宏觀調控和價格監管政策,有利于正確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保持市場價格的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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