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時工工資標準出臺 每小時不得低于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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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07日 14:21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趙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日宣布,從7月1日起,我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工資每小時不得低于6元,在法定節日期間工作時,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不得低于13.3元。屆時,用人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為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 據介紹,根據剛剛發布的《北京市非全日制就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要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工資按小時計算。小時工資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的小時勞動報酬、應為非全日 對于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其工資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部門還強調,所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所雇用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包括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工作時間超過4小時的視為全日制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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