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監事會主席李士忠:國資流失大案觸目驚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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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22日 16:03 揚子晚報 | ||
國務院派駐國有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李士忠最近就國有企業資產流失一事披露一些案例,可說觸目驚心,令人深省。以下為其中的10個案例。 案例一:政府干預,強行向企業攤派和擔保。某企業為擴大規模,接受外商8900萬美元設備捐贈,而當地政府卻決定讓企業進行反擔保,造成該企業實際支付設備費用比自己購買還多花1100萬美元,讓外商在此項交易中凈賺近億美元。 案例二:缺乏科學論證,造成決策失誤。某企業總資產37億元,在房屋地產熱時出12億元在珠海、深圳、惠州等地買了大片土地、建了大量房屋。如今在惠州建成的5棟29層大廈連一平方米都沒有賣出去。 案例三:轉移利潤,使國有資產流向集體和個人。某企業將本應由主業經營的很賺錢的業務轉給離退休人員經營、職工集資入股的第三產業公司經營。一年后,每個職工僅入股2000元,卻拿到7萬元回報、回報率高達35倍。 案例四:利用改制重組轉移資產。一家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將部分優良資產轉移到股份合作制企業。這家企業本來只有1億4000萬元凈利潤,竟然將1億6000萬元凈利潤轉移到新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把國有資產轉移到集體,再逐步轉移到個人手中, 案例五: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為配偶子女謀私。一家企業主管進出口的副總經理利用妻子是財務部門領導,利用職權,互相勾結,讓兩個兒子分別在當地和深圳注冊兩家私人公司,采取高進低出徇私舞弊,中飽私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案例六:外商特別是“假洋鬼子”套取資金。一位內地移居香港的商人冒充一家荷蘭公司代表到中國投資做生意。內地這家公司沒有調查這個“外商”的背景,也沒有召開董事會討論研究,將幾千萬美元從財務部劃出,結果這個假外商攜巨款一跑了之。 案例七:炒作、私分股票和期貨、債券。四川東方鍋爐廠原任董事長、總經理和現任董事長、總經理私分送人兩千多萬股票,每人將300萬元獲利裝進自己的腰包,結果兩人被判死緩,兩人被判無期。 案例八:私設小金庫、揮霍浪費。一家企業的廠長長期在北京五星級酒店嫖娼,出手大方,每次出手都是幾千至上萬元。 案例九:違規拆借。一家企業為獲取高于銀行的利息,將1億元現金全部借給信譽不好的一家企業,結果不但利息分文未收,本金最少也損失5000萬元。 案例十:管理混亂,缺乏責任心。某企業建設一個面積6500平方米的綜合樓工程,表面一切手續完備,但查賬時發現,在工程結算中,將水磨石窗臺按6800平方米與施工單位結算,多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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