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適應一個高度風險型的社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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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22日 14:41 商務周刊 | ||
——專訪清華大學社會學系統主任李強教授 □記者任雪松 在一場應對流疫的戰爭中,各級政府、社會組織乃至公民個人的表現均值得深思和回味,面對著突如其來的災難,究竟誰應該負起責任的重擔,不讓病毒、流言甚至恐慌恣意生 流疫恐慌與中國社會風險系數 《商務周刊》:非典型肺炎的孳生和傳播,讓很多人感覺處在一個人人自危的社會環境當中。當遭受諸如流疫、地震等突發災難的時候,中國社會面對怎樣的風險系數? 李強:從流疫傳播的角度,中國是一個人口高度密集的社會。廣東為什么最先發病,恐怕與廣東的人口高密度和該地為中國人口流動量最大的區域有關。人口流動越大,流疫產生的危害也就越大。一般估計,到2040年,中國的人口總數有可能達到17億左右。在人口高度密集的情況下,無疑社會面臨的潛在風險相當大。這在中國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而中國人口的急劇增長,也會帶來很多嚴峻的社會課題,比如飲用水緊張、疾病傳播等等。 《商務周刊》:在政府主流信息披露渠道之前和同時,我們也發現,有關疾病的信息,包括傳言、流言也在以互聯網、電話、短信的形式在民間擴散,公眾恐慌的產生是不是與此緊密相關呢? 李強:社會學是從信息傳播的角度解釋此類問題的。人們當然可能會受到傳言的影響。有人說,這種病毒極其危險,會導致病人的肺部纖維化,即使病好了,纖維化也難以恢復。而媒介的公開說法是可醫治的,治愈率高達90%以上,類同于得一場重感冒,不會形成終身的侵害。相比較而言,如果媒介和政府能夠提供更有力的證據,透明度更高,人們就不容易產生恐慌的心理。這也讓我們認識到,在當前這樣一個開放的社會里,信息有效傳播的重要性。 鼓勵公眾獲取及時有效的信息,保證社會學所說的信息對稱和信息充分,對公眾和政府都是有益的。我們也看到了中央政府已經開始在主流媒介、電臺、電視臺的大規模宣傳,這種主流信息渠道的傳播,事實上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流言、謠言的傳播和危害。媒介信息的公開、透明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公眾對媒介的信任,而公眾對媒介機構的信任與對于其傳播信息的信任是相互影響的。 不可小視個人傳播的威力。以前,人們以為個人之間口耳相傳的速度很慢,但事實上,由于電話、電腦、短信、互聯網的存在,私人的傳播速度超乎想象。記得前些年北京市曾謠傳順義區要地震,這個信息居然在一天之中大部分北京人都知道了。所以如果讓公眾有效占有信息,這就實現了信息的對稱,而信息的不對稱是相當危險的。因為信息在口對口的傳播中必然會發生扭曲、變形或放大,這會助長流言,造成極大的恐懼感。 《商務周刊》:一個相對成熟的社會體系如何應對這種流疫、災難的突然爆發?李強:這為我們提出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應急體系”的問題。事實上,美國“9·11”事件以后,中國也在考慮建立自己的應急體系。中國政府邀請了美國應急體系專家來華,并在廣西南寧設立了國家應急體系試點。中國傳統的應急方式是分條條框框的,火警、醫療、匪警各行其政,但在美國,應急卻已經形成了一個體系,只要出現任何緊急情況,就是一個號碼:911。 現代社會的風險性顯然要遠遠高于傳統社會。中國目前正在進入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時期,也就是說,人口高速地在諸多城市區域集中。人口集中當然會帶來經濟效益,集中的人群聚落本身就會創造眾多的就業機會,這些都是好事情。但是,集中生活的人群聚落——城市——也有極大的風險,比如地震等災害、瘟疫的危害程度、危險系數明顯增高。所以,中國在應急體制上必須適應一個高度風險型的社會。 誰應該對“非典型”負責 《商務周刊》:一種說法是,中國人現在看到的是兩場戰爭,一場是遙遠的伊拉克,另一場是我們身處其中的對“非典型”。在這個應對“非典型”的戰爭中,政府、民間組織,公司、企業、社區,他們都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李強:此次“非典”屬于嚴重突發疾病災害,所以政府責無旁貸地應負起全社會管理、協調、防范的工作。確實,當災害發生時,政府就處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但是,這里也向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在災害發生時,廣泛的社會組織,社區的、民間的組織可以發揮什么樣的作用?從世界各國的經驗看,防范流行病的傳播,可以有廣泛的社會參與性。比如,在一些國家,企業、公司都主動提供經費,免費為其員工提供免疫和治療藥物,為員工服務也就等于為社會服務;又如,在一些大型商場,會免費或廉價地為公眾提供免疫服務等。而在我們這里,卻很少聽到企業、公司、民間組織、社區組織的聲音。究其原因,當然與我們長期的政府主導型社會的傳承有關。此次事件也反映出,在現有的社會條件下,我們并沒有清晰界定政府與企業、公司、醫院、民間組織、社團企業社區之間是怎樣的一種聯系和權利義務關系。 《商務周刊》:很多時候,公眾作為最底層、相對弱勢的社會群體,他們會很自然地“依賴”政府。但最初,我們的政府因為反應遲緩遭到了一些西方媒體和國際組織的批評,您怎么看這種依賴和批評? 李強:在任何社會體系之下,所有事情不可能只能由一個機構去完成。過去,我們政府承擔的責任太大了,現在,政府已經在逐漸的轉型。改革20余年來,中國逐漸進入國際主流社會,這樣就遇到了一個突出的問題,在處理公眾型問題上是采取一致原則還是不一致原則。過去,中國人叫“內外有別”,但是,現在卻又要按照國際的一致性的原則行事。這里就有一個國際接軌的問題。經濟管理方面的接軌,以我們加入WTO為標志。社會管理方面也有一個接軌的問題。此次,在中央政府干預以后,基本上采取的是公開、透明的運作方式,采取的是國際接軌的方式。當然,在這方面,各個部門還有一個學習的過程。社會學有個術語叫“路徑依賴”,即走慣了一條路就很容易再走這條路。從這一點說,我們還不太會按新的方式處理,而要與國際接軌,難度依然很大。 《商務周刊》:中國此前一直有“單位”的說法,但現實是很多公司、企業已經超脫于單位的概念之外。在舊有的單位體系逐漸走向分解的情況下,如何建立有效的應急體系? 李強: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難題。傳統的單位制(加居委會),在城市里幾乎覆蓋了全體居民,所以,那時候有疫情或突發事件,只要動員單位,反應很快、很有效。但現在,一方面中國單位的職能已經大大弱化,這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面,城市里,有很多群體單位制不能覆蓋。而對于流行病來說,落掉任何一個群體都有極大的風險。比如,城市流動人口,現在也超過一億了,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沒有被單位體系所覆蓋。其他各種個體的、小公司等也都是傳統體制以外的群體,此次防“非典”,對于他們的組織就很困難。所以,如果我們還是采取傳統的單位傳達控制的辦法,就出現了明顯的制度空缺。 《商務周刊》:那單位的職能由誰來承擔呢?是新的社會組織、社團、NGO機構嗎? 李強:必須認清的是,在面對這樣一個突發性事件的時候,社會怎樣去承擔責任?我想應該有幾個層次:其一,首當其沖的是政府,它依然應該承擔全部社會的管理工作;其二,非政府組織,包括機關、廠礦、學校、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福利組織、NGO組織;最后一個層次,公眾個體也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在積極預防的同時,要保持鎮定和勇氣。 對政府管理體制的一次檢驗 《商務周刊》:那么這次“非典型事件”對于政府角色、社會的轉型,應該是一次檢驗和啟示。 李強:突發性疾病或災害,對于任何一種管理體制來說,都是一種檢驗。對于我們也不例外,通過它可以發現我們的制度空缺、發現體制漏洞。當然,一個制度的完善是需要時間的,美國的憲法現在看是比較完備的,但它自1787年制訂,200多年來經歷了眾多的修訂案。中國的社會轉型實驗現在只進行了二十幾年,而在我看來,至少需要半個世紀的時間。因此,現在不能怨天尤人,制度上的缺陷肯定很多,你可能需要不斷地修補你的漏洞。 中國社會很大,就像一輛巨大的火車,她的慣性很強。你無法迅速地改變她,只能慢慢的改變。在這一次突發事件中,這種慣性就表現在:大家依然在等政府,只有在中央政府發布命令,各方才有效行動起來。 中國社會依然存在著固有的那種行為慣性,不光公眾的行為有慣性,政府的行為也有慣性。而在新的游戲規則尚未發生有效作用的時候,你不得不按照那種固有的慣性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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