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丙烯酸酯開征反傾銷稅 專家稱警惕價格攀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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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11日 07:32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記者張曉莉) 商務部昨天發布公告,宣布對原產于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丙烯酸酯征收反傾銷稅。 根據公告,自2003年4月1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應依據終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反傾銷稅率2%至49%不等向中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該反傾銷稅實施期限自2003年4月10日起5年。 據悉,實施反傾銷調查后,丙烯酸酯進口均價已從2000年每噸680.1美元的最低谷回升至每噸823.3美元,今年2月廣東口岸的均價已達1054.6美元。專家分析,丙烯酸酯進口價在實施反傾銷措施后,的確回到了理性價位,但也不排除原油上漲的因素。專家提醒,因丙烯酸酯仍無替代品,隨著國內需求不斷增加,相關企業應做好原料價有可能繼續攀升的應對措施。 背景: 隨著中國涂料、皮革、粘合劑、化纖和紡織等相關行業的迅速發展,國內對丙烯酸酯的需求持續增長。1999年后,美國、日本、德國以低價傾銷為手段,大量丙烯酸酯涌入我國。我國于1999年12月10日正式對其進行反傾銷調查,使情況逐漸好轉。但從廣東口岸進口情況看,進口量仍繼續增長,只是進口原產國發生了變化。2001年10月10日,原外經貿部公告對原產于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丙烯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次年12月5日初裁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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