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定位“有限政府” 三定方案近期將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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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20日 17:22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楊金瑞 盡管新設立的商務部目前尚沒有對外公開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情況,但是毫無疑問,在流通領域它是最受人關注的。與此同時,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則成了歷史名詞。記者日前對與商務部機構設置和職責有關的問題進行了廣泛的采訪。 商務部一統內外貿 在商務部成立之前,我國內外貿管理隔離,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以及反傾銷反補貼工作分別由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管理;產品的進出口工作,則分別由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負責。 據了解,當今國際上,除了少數國家還在實行內外貿分管外,大部分國家都采取統一管理方式。日本通產省和美國商務部是其中比較典型的兩種方式。通 產省模式實行工業和流通分業管理。通產省對流通管理非常細致,甚至連出租車的價格、大型連鎖店的選址和開業時間都有嚴格控制。美國商務部模式則采取內貿外貿分業統管,方式非常靈活。 事實上,我國內外貿管理合一的呼聲由來已久。早在1998年,有關人士就提出建議,請求打破內外貿管理間隔,合并兩者管理職能。 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在目前經濟條件下,國內經濟領域內外貿差別越來越小,開始互相融合,內外貿管理統一的時機比較成熟。一方面,成立商務部是與國際接軌之舉。在國際上,內外貿的管理一般都是統一的,商務部的成立便于更及時地制定一些貿易政策,也便于建立合適的對外聯系渠道。而且,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自加入后的3年內,所有中外企業都將自動享有貿易權,可以從事進出口貿易,外貿不再是特權,商務部的成立,也正是順應了這一歷史趨勢。另一方面,成立商務部也是精簡機構,提高辦事效率之舉。過去內外貿管理和農產品出口分屬不同的部門管理,內貿部門不能直接參與重要商品進出口貿易的宏觀調控,外貿部門不能直接參與國內市場的安排,往往出現人為供需矛盾、價格失衡等不正常情況,在有些方面,甚至還存在職能重疊現象,對內對外口徑不一樣,致使流通環節增加,經營成本上升,職能合在一起則便于更好地開展工作。 打造“有限政府” 據介紹,新設立的商務部作為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部門,其主要職責將是:研究擬定規范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規,促進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的有關事宜和組織產業損害調查等。 根據這些職責,商務部必然會設立相關的部門,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正會同原外經貿部、原國家經貿委和原國家計委,組成工作小組,對未來商務部的機構設置和人事安排進行設計。商務部定編、定崗、定職責的“三定方案有望近期出臺。記者日前致電原外經貿部有關部門和有關貿易研究機構,得到的答復均是“不便回答”。但據有關信息和記者的分析,商務部的機構將會有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的有關事宜和組織產業損害調查等事務的“反傾銷調查局”、主管國內流通的“貿易發展局”或“經貿局”、起草新的法規和世貿法律文件審查與修改的“法規司”和負責外貿事務的“外經司”等機構。 由于新的商務部將是由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的部分職能和原外經貿部的職能等整合起來的,其權力是否是這些部門權力的簡單相加呢?王忠禹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表示,新組建的商務部,既不同于早些年管理國內貿易的商業部、內貿部,也不同于原外經貿部。雖然從名稱上看,它管理的范圍似乎相當于原來這兩個部加在一起,但據王忠禹說明,這個新部的權力其實比它的任何一個前身都要小。因為行政理念已經變了,我們正在打造的不再是一個“全能政府”,而是一個“有限政府”。 效仿美國商務部? 國際上,內外貿管理合一的國家很多,但頻繁引起我們關注的是美國商務部。在美國,負責反傾銷的機關有兩個,一個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另一個是美國商務部,中美貿易摩擦此起彼伏,美國商務部在其中的地位非同尋常。那么美國商務部與我國新成立的商務部有什么異同點呢? 有關經貿專家告訴記者,美國商務部的職能很復雜,而我國商務部的機構設置日前尚未面世,兩者不好簡單對比。她表示,我國設立商務部本身就有與國際接軌之意,兩者在“流通業管理”這個職能上肯定有相同之處。 據記者了解,美國商務部是美國主要的綜合經濟部門之一,它負責管理國際貿易和促進出口的主要機構包括國際貿易管理局和出口管理局,其主要職能包括:美貿易法律法規的實施;貿易拓展;研究與監督多雙邊貿易協定的實施;為美企業出口提供咨詢與培訓;參與國際貿易政策的制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外交利益、保護國內短缺外資供應,進行出口管制。其主要機構包括:國際貿易管理局、國家統計局、出口管理局、經濟發展署、技術發展局、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國家電訊與信息管理局、專利與商標局、國家海洋與大氣發展局等。 由上看出,美國商務部與我國商務部在內外貿易管理職能、內外貿政策制定職能等方面有共同點,但從機構設置上看,美國商務部的管理范圍要比我國商務部更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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