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法規 全面簡化社會投資審批手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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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22日 11:57 新華網 | ||
新華網廣州2月21日電 (記者 王攀) 剛剛出臺的《廣東省社會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登記備案暫行辦法》,對社會投資的審批程序作了全面簡化。今后,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列入國家鼓勵發展的一般競爭性基本建設項目的社會投資,可以省卻一系列復雜的審批手續,只要向計劃部門申請登記備案就行了。 廣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有關人士稱,此舉旨在簡化手續,進一步促進民間資本的投資 按照這個《暫行辦法》規定,社會投資者具有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投資決策權,實行登記備案的項目,不再按現行項目審批制度進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新開工審批,只要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以提高政府對社會投資信息的掌握能力。 社會投資基建項目登記備案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省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全省投資項目登記備案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工作,并綜合全省投資項目信息,辦理估算總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的登記備案;地級以上市政府發展計劃部門負責辦理1億元以下項目的登記備案;縣級發展計劃部門的權限由各地級以上市結合本地情況自行確定,確定后書面報省計委備案。 據介紹,除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鼓勵類發展項目不用審批外,以下六類項目仍須審批:一是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的項目;二是超過省審批權限,需轉報國家審批的項目;三是涉及全省經濟戰略布局和事關國計民生、對社會發展影響顯著的重大項目;四是涉及公眾利益、國家實行控制、專營的項目,包括收費公路、水廠、電廠、電網、電信、污水及廢物處理廠等;五是房地產項目;六是影響生態環境的項目。此外還有國家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規定必須進行審批的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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