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資銀行尖鋒對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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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17日 15:33 《今日東方》 | ||
以花旗為首的外資銀行搶占中國金融市場制高點的行動,從來沒有過停止的跡象。 當一家又一家外資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順利開通,讓國內銀行明顯感覺到的是——“切膚之痛”。 文/本刊特約記者 陽虹霞 19枚“暗器” 在經歷了南京愛立信投奔花旗銀行風波之后,“花旗銀行搶注專利事件”又一次震撼了國內金融界。 從1996年開始,花旗銀行不動聲色地向國家專利局提交了總共19項金融產品“商業方法類”發明專利的申請。據了解,它們主要是具有前瞻性的配合網絡技術的金融服務系統方法專利。目前,這些申請均已進入最后審批階段。 發現這個動向的張紅芳,曾是北京市國際經濟貿易研究所一名普通的研究員。她強調說,這些專利申請一旦成功,不僅可以強化花旗自身的服務能力,使花旗從專利轉讓授權中獲利。更為重要的是,其它銀行以后一旦同臺競爭,稍越雷池就有可能被處巨額罰款,最終面臨的是被迫退出市場的危機。換言之,這19項發明專利將成為花旗未來進軍中國市場的19枚暗器,既可自保,亦可傷敵。 不過,“目前這19項發明專利申請仍然沒有被授權!鄙虾@虡耸聞账腔ㄆ煦y行中國地區專利申請代理商之一。其代理人沈昭坤透露,沒有通過申請的原因主要在于,商業方法能否作為專利申請的爭論在國內外還比較大。 此外,專利的排他性對發展中國家民族產業的影響也是爭論焦點。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專家李順德告訴《今日東方》,擴大專利保護范圍已是大勢所趨,但我國如何把握政策開放節奏,給予民族產業一個適當的緩沖期也是審批部門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網上銀行高地 盡管尚未被授權,但這并不意味著花旗6年來的心血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花旗當然明白專利先申請先授權的原則,一旦國家專利局開始就商業方法類發明專利授權,等候多時的花旗理所當然將被率先批準。 然而,花旗的野心似乎并不僅僅在于收幾個專利使用費這么簡單,隱藏在這19枚“暗器”背后的是花旗要做全球銀行電子核心技術及標準的壟斷者的電子商務戰略布局。 “這19項專利的申請是花旗銀行紐約總行在全球知識產權保護統一戰略部署的一部分。”在對花旗銀行上海分行的采訪中,其公關部郭曄小姐明白無誤地向《今日東方》表明,“這項計劃正在全球范圍內推行,并不只是針對中國! 事實正是如此;ㄆ煦y行根據其全球化的優勢,將龐大的研發資金投入到了電子商務領域的創新工作,延續了自己在傳統銀行的領導地位。從花旗銀行在美國所取得的專利可以看到,花旗早就開始利用專利布局電子商務,意欲在網上銀行奠定領先地位的野心已昭然若揭——截至2001年2月13日,花旗銀行總共取得的64項美國專利中,與網上銀行相關的商業方法專利占了2/3。 同樣,花旗在中國申請的19項專利也大多直指網上銀行業務。“外資銀行早就意識到,營業網點不足和刷卡難將成為其兩大軟肋,而籌建網上銀行正是繞開這塊短板的良方。”張紅芳說,花旗將目光投向網上銀行的另一個原因是取長補短。在未來的中國金融市場上,花旗銀行不可能在中國建立龐大的服務網點,只有網上銀行才是花旗與中資銀行爭奪國內客戶的最快、最有效途徑,而拿住了專利技術這個“七寸”,國內銀行將來勢必要與它合作來共謀生存。 早在2001年3月,花旗銀行就已經委托上海華騰軟件系統公司完成了企業網上銀行的系統開發,并投入使用。同年7月,央行出臺有關網上銀行的管理辦法之后,花旗銀行又上報了開辦個人網上銀行業務的申請,雖然至今沒有審批下來。但前不久,其出資6億元順利參股浦發銀行,意味著即便沒有被批,花旗也可通過合資間接得到個人網上銀行業務牌照。 華騰軟件系統公司電子支付部技術總監施雷表示,外資銀行已經具有較為成熟的技術和經驗,一旦需求確立,只需要3到6個月,它們就能完成個人網上銀行系統平臺的搭建。而與花旗相比,匯豐和東亞兩家外資銀行似乎更迫不及待,在2002年的最后兩天里,它們已開通了中國內地的網上銀行業務。 倉促應戰 《今日東方》從國家知識產權局了解到,目前至少有8家外資銀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遞交了專利申請,內容涉及到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方方面面,許多專利也已進入審定階段。 與之相比,中資銀行的專利申請黯然失色。主要集中在“實用新型”、“外觀專利”(如點鈔機、保險柜)等方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發明專利加起來僅11項,幾乎沒有一項具有核心競爭力。 就在爭搶知識產權的“戰火”在金融服務業愈演愈烈之時,國內銀行已明顯感到“切膚之痛”,并開始謀求良策!盎ㄆ鞊屪@皇聦ξ覀兊挠|動非常大,幾家銀行日前聯合開了會,近期我們會把各家最近一兩年的創新技術好好整理一下,看有沒有能搶在外資銀行前面申請的。”工商銀行技術部的一位人士這樣說。 農業銀行總行銀行卡部網上銀行處的一位人士則向《今日東方》表示,目前就“同城交換”這項業務,四大商業銀行正在協商,聯合達成新的互換互通的網絡銀行專利,使不同銀行儲戶的業務可以在同一個系統上便捷完成。如果實現,以四大行的影響力和客戶基數,今后國外的網絡銀行要想在中國開展金融業務就得服從中國網上銀行的相關技術標準了。但,現在這些還是空談,因為中國銀行業的弊病還像以前一樣明顯:同一業務的技術平臺各家銀行的標準都不一致,如何統一還是待解難題。 由于國內網上銀行業務的相關技術研發起步較晚,最早開通網上銀行的招商銀行也是從1997年才開始開發網上銀行系統,許多技術都是從國外購買,或者直接采用一些通用平臺加以改造。因此,據李德順介紹,先期給別人交使用費是難免的。 目前,與網上銀行業務相關的專利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基礎專利,比如集成電路、計算機等;一類是從屬專利,比如獨立的技術方案,這類專利往往在前者的基礎上改進而成,在申請時,從屬專利與基礎專利無關,但在實施時,由于從屬專利要與基礎專利一起實施,因此要向基礎專利擁有者交納許可使用費,標準可根據市場原則以供需雙方談判的方式進行。眼下,日本大公司、大銀行都有專門研究專利的戰略部門,由于專利被授權后,資料便公開了,他們就在這些專利的基礎之上開發自己的從屬專利,從而獲得后發優勢。而這種做法,中國銀行業是可以借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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