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兇槍殺香港富豪案 四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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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14日 07:22 新華網 | ||
新華網深圳2月13日電(李南玲俊濤) 記者今天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該院2月12日已依法對震驚香港和大陸的香港“陸羽茶室”槍殺案四名嫌疑人依法逮捕。 去年11月30日上午,香港陸羽茶室發生了一起槍殺案,香港商人林漢烈被槍殺。事件引起了國內外媒體的高度關注。經初步偵查,該案案情如下: 2002年11月上旬,犯罪嫌疑人謝冰受賴某某(男,澳門人,在逃)指使,在深圳市福田區某的士高酒吧,以港幣40萬元雇請張志新、楊文到香港殺害林漢烈(男,香港人,54歲),其后謝冰提供赴港資金,幫助張、楊二人分別以化名游先春、洪耿東辦好港澳通行證;并向二人提供了林漢烈的照片、生活習慣等資料。 同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張志新、楊文持上述港澳通行證從羅湖口岸進入香港,在旺角火車站與謝冰匯合,謝冰向二人各提供手提電話一部作為在港活動聯系工具。當日下午,張志新、楊文到香港中環陸羽茶室附近觀察作案環境,擬訂作案計劃。當日晚,謝冰向楊文提供五四手槍一支、子彈6發作為作案兇器。同年11月28日、29日上午,楊文、張志新二人攜帶槍支到陸羽茶室周圍守候林漢烈,均因事主未出現而作案未遂。 11月30日上午8時許,張、楊二人乘出租車來到香港中環士丹利街(陸羽茶室所在地),張志新在該街路口先下車,在陸羽茶室周圍觀察事主行蹤,楊文則攜手槍進入該茶室內守候。上午9時許,張志新看到林漢烈的“9904”號座車出現,即電話通知楊文,楊文在陸羽茶室內槍殺了事主林漢烈,隨后逃離現場并將作案用手槍,手提電話、所穿衣物等物品丟棄在信德中心快餐廳,并與張志新、楊文在深圳市布吉鎮會面后,謝冰先給張、楊每人港幣1萬元,讓二人先回湖南老家躲避追捕,等拿到錢后再支付報酬。 同年12月4日,楊文、張志新逃回湖南省沅江市,楊文同犯罪嫌疑人鄔衛吾聯系,告知鄔衛吾其與張志新二人因在深圳市這邊打傷他人,要鄔打聽有無外地公安找他和張志新。12月11日,鄔衛吾得知深圳公安機關要找楊文、張志新,即電話通知張志新、楊文,要其逃匿;在此期間鄔衛吾還為楊文提供隱藏住所。隨后,深圳警方在湖南警方的協助下,通過找鄔衛吾談話得知了張志新的下落,于12月16日在長沙抓獲張,根據張的口供提供的線索,于12月18日在云南西雙版納抓獲謝冰。今年1月下旬,公安機關根據內部線索,在湖南張家界將藏匿在小學同學處的楊文抓獲歸案。 此案于2003月2月11日移送至深圳市檢察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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