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反洗錢出重拳 重點監控20萬以上現金收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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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1月15日 07:04 北京青年報 | ||
反洗錢再出重拳,中國人民銀行昨天發布《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本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在反洗錢工作中再出重拳。繼《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出臺后,中國人民銀行又在昨天發布了2003年2號令——《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這意味著自該《辦法》從3月1日實施起,金融機構將對每筆可疑支付款項進行專人專門的檔案管理,進行重點監控并及時進行有效管理,以嚴堵“地下錢莊”和公職人員腐敗黑洞 該《辦法》中規定,“凡是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都屬于大額支付交易范疇,而金融機構要通過專門的反洗錢崗位,對大額支付交易進行信息檔案記錄、分析和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而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等可疑支付交易,央行更是作了嚴格規定,對明顯涉嫌犯罪需要立即偵查的,會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金融機構將配合司法部門對可疑賬戶進行凍結。值得注意的是,各級金融機構向央行報告的時間非常快。例如,金融機構發現可疑支付交易的,應立即報送一級分行。一級分行在收到報表的第二個工作日報送央行當地分支機構。而央行分支機構也要在每周的第一個工作日向央行總行報告。同時,對重大的可疑支付交易,可越過央行分支機構,立即報告央行總行。 據悉,央行在去年就已成立了反洗錢處、交易監測處等專門機構,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反洗錢系統。反洗錢力度加大也與我國近年洗錢犯罪案件增多有關。記者了解到,我國警方近兩年共協助外國警方調查涉及洗錢犯罪線索70余起,涉及17個國家和地區,而且我國洗錢犯罪日益增多,且數額不斷上漲。腐敗公職人員中,不少都涉及到洗錢問題,其中包括原海南省東方市市委書記戚火貴、原河南省汝州市市長徐中和、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受賄案的主犯原深圳市計劃局財貿處處長王建業、原吉林省工會副主席薛景文。 -我國洗錢犯罪的方式- 1.先撈錢后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后,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2.邊撈錢邊洗錢,即搞“一家兩制”,自己在臺上利用權力撈錢,親屬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3.連撈錢帶洗錢,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4.跨國洗錢,即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系,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并“洗白”。 -銀行重點監控的可疑支付范圍-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二)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三)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范圍明顯不符;(四)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五)周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六)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七)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八)短期內頻繁地收取來自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匯款;(九)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十)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十一)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嚴重地區的客戶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明顯增多,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十二)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十三)有意化整為零,逃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十四)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十五)金融機構經判斷認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王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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