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十大人事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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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12月30日 14:44 21世紀人才報 | ||
特約撰稿人陳志清 最嚴厲 招聘收押金罰款3萬元 2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為勞動者帶來了“利好”消息:求職者有了知情權;五類人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就別想解除勞動關系;對違約金進行了封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企業不能隨意再拿試用期說事;擴大了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群體;不提前通知終止合同要賠償;收抵押金要被處罰。對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訂金及其他費用的企業,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不給交保險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雖然是北京市地方法規,但作為首善之區,這部法規比較全面地對勞資關系作了明確的規定,更多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利益,在全國有比較大的影響,為其它城市規范勞動合同關系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最輕松 高校學子戶口好辦了 2002年3月,教育部在《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指出,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根據本人意愿戶口可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也可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的高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后再轉;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畢業生可跨地區流動等。這為畢業生們松了戶口、檔案的綁。 這些政策規定,省會以上城市要積極放寬畢業生的落戶政策,省會和省會以下城市要放開對畢業生的落戶限制,對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公安機關要放寬建立集體戶口的審批條件,簡化手續;鼓勵和支持畢業生到基層、到中小企業、到西部地區工作,對原籍在中東部地區的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工作的,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根據本人意愿,戶口可遷至工作地區,也可遷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提供免費人事代理服務。 政策還規定,在畢業生離校前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延長擇業期,從當年7月1日起,延長期限為兩年。兩年內學生的戶口、檔案根據學生本人意愿可以轉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繼續在原就讀校內保留,兩年后,學校或檔案管理機構將其在校戶口和檔案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最具關懷 第一部職業病防治法 知情權,培訓權,特殊保障權,檢舉、控告權,拒絕冒險作業,參與決策權,職業健康權,損害賠償權……自5月1日起施行的職業病防治法將賦予勞動者免受職業病危害、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8項權利。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勞動者有權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該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而且,勞動者有權拒絕在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下從事危險性工作。 女職工、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在職業病防治法中享有特殊的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應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國家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實行特殊管理。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當勞動者被疑患有職業病時,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對病人進行診斷,在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根據這個法律的規定,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給予適當崗位津貼。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障的規定執行。 職業病防治法也對勞動者的相關義務作出了規定,如履行勞動合同、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定、遵守用人單位工農業衛生規章、接受職業衛生培訓、按規定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遵守操作規程等義務。 最得民心 嚴禁招聘歧視 5月2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人事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人才招聘廣告管理的通知》中指出,發布招聘廣告“五個不得”: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聘用或提高聘用標準;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工作的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招聘婦女或提高對婦女的招聘條件;不得侵犯其他單位及求職應聘人員的合法權益或以不正當手段招聘人才;不得以各種名義向求職應聘人員收取費用,要求應聘人員以財產、證件作抵押;未經應聘人員同意,不得擅自發布、泄露求職應聘人員的資料和信息,擅自使用求職應聘人員的技術、智力成果。 目前,一些企業在招聘過程中,列出各種各樣的歧視條件,比如性別、民族等等,更有甚者,還以姓名、血型、個人隱私為由拒絕招聘,給求職者造成了傷害。而且一些不法分子借招聘名義騙取錢財,或者假借招聘騙取應聘者的勞動成果。這個通知,保護了作為弱勢一方的應聘者,規范了招聘市場。 最大氣 上海實施居住證制度 作為國際化大都市,上海越來越彰顯出大氣包容的風格。6月15日,上海市正式實施居住證制度。 《居住證》被稱為“上海綠卡”,取得該居住證后的各方人士可以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在創辦企業、子女求學、辦理出入境、應聘就職、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方面都很方便,持有人可為隨同來滬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也申領《居住證》。 上海市居住證發放范圍廣,申請方便。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有特殊才能的國內外人士,都具備申請資格,因此此舉一出,在國內外受到了廣泛的歡迎。 而之后不久,中關村的“海淀綠卡”卻遭到了冷遇和質疑。 9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公布了在轄區內重點企業和重點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中實施“綠卡”制度:持卡者將享受財政獎勵、住房優惠、解決兩地分居、子女受教育等8項優惠政策。 “海淀綠卡”分為企業卡和個人卡兩種,由海淀區招商服務中心審核、登記,區政府每年頒發一次,有效期為一年,自今年10月1日試行。 但此舉沒有受到多大的歡迎,一位有關人士說,這些優惠措施對重點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多大吸引力,他們一般不會有這方面的要求。而大多數需要這些優惠的人才又不能享受。據本報記者調查,北京市的戶籍堅冰在國內各大城市中最為頑固。一些人希望政府出臺優惠措施時,要切切實實,而不是搞花架子。 最開放 出入國門更方便 國務院辦公廳7月轉發了公安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外經貿部、國務院僑辦、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制定的《關于為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規定》。 該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措施有:對需多次臨時入境的外國籍人士,可發給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過1年的F字訪問類簽證;對需在中國工作并長期居留的外國籍人士,可發給2至5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工作類簽證;已在中國境內的外國籍人士可向中國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有關簽證變更手續。長期多次簽證費按一年多次簽證費標準收取,免收加急費。 外來人才進來更方便,中國人打“洋工”也更有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布的《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就業中介從2002年7月1日起實行行政許可制度。 《規定》要求,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必須檢查境外雇主的合法開業證明、資信證明等;協助、指導境外就業人員同境外雇主簽訂勞動合同,并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確認;不得承包、轉包境外就業中介業務;必須依法與境外就業人員簽訂境外就業中介服務協議書。協議書應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違約責任、賠償條款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同時,《規定》還特別規定了違約和違規的責任,除了對違約和違規進行處罰外,對違法行為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最有爭議 高學歷人才收入保障線 8月,湖北省十堰市對本科以上專業技術人才設定了最低收入保障線,博士2000元,碩士1500元,學士1000元,低于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貼。 此舉有人歡呼贊成,認為是尊重人才的表現,有利于人才的引進。但也有人指出,這種規定完全是政府行為,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不同意見認為,如果是政府公務人員,由政府財政拿錢沒問題,但如果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用人自主權在企業,政府沒權力要求企業必須給某某漲工資,就算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是政府的“大小兒子”,政府通過行政指令落實政策,但畢竟有干涉企業經營權之嫌;如果是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企業依據經營狀況、員工貢獻大小、能力高低付工資,只要不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府更沒權力干涉企業的工資水平。政府的權力不能無限擴張,應在法律范圍內行使。某些地方政府仍是計劃經濟那一套管理方式,以為全是國有、集體企業,一個指令就解決問題,現在所有制多元化,那一套管理模式需要改變。質疑者說,這個政策能否長期堅持下去也值得懷疑,現在大批本科生成為就業主體,人多,財政、企業負擔就大,像欠發達地區政府正常開支都困難,長期維持無異于雪上加霜;企業如果經營效益不好,也同樣兌現不了;都會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最振奮 儲備80萬軟件人才 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11月正式公布中國振興軟件產業行動綱要,在未來的三年時間內,我國軟件產業將達到年銷售額2500億元,國產軟件產品和服務的國內市場占有率達到60%,出口額50億美元,軟件人才80萬的既定目標。 IT行業曾經一直是人才市場上的“大戶”,表現活躍。但這一兩年由于全球的大環境影響,雖然中國IT業一直保持了高增長,但才市有所下滑。一些大公司都縮減了用人計劃。國務院頒布的這一綱要,無疑又給軟件人才們帶來了信心。綱要鼓勵跨國公司到我國設立研究機構和生產企業,鼓勵中國軟件企業主動參與國際分工,提供國內軟件企業自身素質,提高國內軟件產業在國際產業鏈中的地位,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 綱要稱,在幾年內,采取大專院校、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與跨國公司合辦等方式培養人才,為軟件產業提供智力支持。國務院信息辦發言人特別強調,《行動綱要》中對制約軟件產業發展瓶頸有許多突破,在人才方面,要通過與國內外教學機構和著名軟件企業的聯合,大力培養軟件市場開拓、經營管理和系統分析設計人才,并大量吸引海外優秀人才。 最感動 再就業加大優惠措施 中共中央、國務院11月下發文件,提出了一整套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的政策措施。將從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社保補貼、就業援助等十個方面對下崗失業人員進行扶持。這十個方面包括: 在稅費減免方面,將扶持對象從下崗職工擴大到下崗失業人員,適用范圍由過去僅限于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8個項目,擴大到除國家限制行業以外的所有行業; 在小額貸款方面,針對以往擔保得不到落實的問題,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地級以上城市要建立下崗失業人員貸款擔保基金,所需資金主要由同級財政籌集; 在社會保險補貼方面,規定對各類服務型企業新增崗位新招用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用再就業資金提供為期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在就業援助方面,各級政府要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男50周歲以上、女40周歲以上)就業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作為再就業援助的主要對象,提供即時崗位援助、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等多種幫助; 在主輔分離方面,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轉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符合條件的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在就業服務方面,各級政府要建立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提供免費職業介紹和再就業培訓; 在財政投入方面,規定增設“再就業補助”預算科目,并要求各級政府都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再就業資金投入; 在社會保障政策方面,對企業新裁減人員和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要按規定及時提供失業保險,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 在企業裁員方面,凡職工安置方案和社會保障落實辦法不明確、資金不到位的,不得進入關閉破產程序;正常生產經營企業裁減人員,減員方案要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凡不能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妥善解決職工債務的,不得裁減人員;國有大型企業一次性減員超過一定數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在社區平臺政策方面,城鄉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要在社區聘用專門的服務人員,并提供工作經費,建立統一的工作體系。 最公平 事業單位全員聘任 12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醞釀數年之久的中國事業單位改革正式啟動。 中國的事業單位約有2800萬職工,包括教育、科研、醫療衛生、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公營機構。人事部官員指出,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將使事業單位職工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建立在什么崗位從事什么工作就享受什么待遇的用人機制。聘用制度包括公開招聘、簽訂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辭聘、親屬回避及人事爭議仲裁等制度。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轉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以外,都將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距退休已不足10年的職工,可簽訂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人事部要求,按照統一部署、穩步推進的原則,用2到3年的時間,在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建立起正常化、規范化的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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