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曾業輝 朱菲娜
“沒有私有財產就沒有私營經濟,沒有私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就難以實現。”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著名經濟學家董輔礽日前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聯合論壇”上發表演講時提出了與私營經濟相關的四大焦點問題:重新認識資本和財富、積極培育“中產階級”、私有財產保護、拓寬民間資本進入市場的領域。
董輔礽指出,要實現小康就一定要加快私營經濟的發展,加快與市場接軌、進一步推進改革、應對國際競爭、提高城鎮人口比重、縮小城鄉差別、提高就業、增加家庭財富以及實現工業化都需要發揮私營經濟的活力。重新認識資本和財富
隨著時代的變化,對財富的認識觀也在不斷發展。董輔礽認為,當資本社會化以后,財富的分配就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他指出,馬克思根據他所處時代的情況,在《資本論》第一卷中得出了一個結論:資本的積累一頭是財富的積累,另一頭是貧困的積累,即隨著社會的發展,財富只可能會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這個判斷在當時是有道理的,但后來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情況發生了變化,私有資本開始逐步“公有化”,并出現了社會資本取代私有資本的趨勢。在美國,有近48%的家庭擁有股票,近68%的家庭擁有基金;在西方的上市公司中,有的甚至一個公司擁有幾十萬個股東,這就是資本社會化發展的結果。
從資本本身來看,有些認識也應當有所改變,按馬克思的觀點,“資本是取得剩余價值的價值,資本的每一個毛孔都充滿了血污”,如果現在仍然保持這種看法的話,還有誰敢去投資?還有誰敢去追求財富?
董輔礽說:“十六大文件指出,‘保證勞動、資本、技術、管理各方按照其貢獻參與分配’,雖然沒有寫明資本到底有什么貢獻,但與過去的‘每一個毛孔都充滿了血污’的資本觀相比,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積極培育中等收入階層
要實現小康目標,還應不斷增加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也就是要積極培育“中產階級”。董輔礽指出,小康能不能實現,就看這一階層的人數是否占多數。目前,我國中等收入者僅占人口比重的16%,今后要想辦法提高到30%或者更高,社會結構應當朝“紡錘形結構”方向發展。
董輔礽說:“中等收入者是社會穩定的力量。”他還指出,中等收入者群體的擴大還將有利于促進消費,拉動內需。同時,隨著這一群體的擴大,金融及資本市場也會發生很大的變化。
如何保護私有財產,保護到什么程度
董輔礽認為,過去所謂的“私有財產是一切罪惡的源泉”這一說法與現在的小康目標格格不入,應當堅決摒棄,財富本身是一個中性的東西,并不具備什么罪惡的屬性,關鍵要看財富怎么取得、如何使用的。
“既然要發展私營經濟,就必然會涉及到私有財產問題,怎樣看待和對待私人財富這個問題不解決,人們就很難安下心來奔小康,如果連自己的財產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人們還奔什么小康呢?”董輔礽說,“私有財產是私營經濟的基礎,沒有私有財產就沒有私營經濟,不保護私有財產就是不保護‘私營經濟’,更談不上促進其發展。如何保護私有財產,保護到什么程度,這都是繞不過去的問題。”
董輔礽指出,十六大報告提了“要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但目前我國的法律制度仍然存在缺陷。我國在保護私有財產與保護公有財產和保護外國資本的財產方面,都存在明顯差異。在對外國資本的保護方面反而走到了前頭,三個外資企業法中有兩個明確規定,“對外國資本的投資不實行國有化”,可是針對國內企業的一些法律,如《個人投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及《公司法》等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不對私有財產實行國有化”。
我國憲法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占和損害國家與集體的財產”,但卻沒有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占和損害私有財產”;憲法還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居民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及其他部分財產”,但如何保護以及保護到什么程度卻沒有說明,也沒有提到“私有財產”,從保護的力度來看,私有財產的保護仍然處于弱勢。
董輔礽說,“十六大提出的‘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等于給廣大的私營企業家吃了一顆‘定心丸’,這對發展私營經濟,有效遏制‘資本外逃’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董輔礽指出:“另外,近年來外逃資本的數量也越來越大。據初步估算,目前國內外逃資本的數量與引進的外資數量幾乎是一樣多,今年引進了大概500億美元國外資本,但外逃的國內資本也接近有500億美元。由此可見,將私有財產保護提到法律層面上來是何等重要。”
應進一步拓寬民間資本進入市場的領域
董輔礽指出,在目前的發展階段,私營企業在投融資、土地、稅收和外貿等方面仍然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他舉例說:“我的一位學生在武漢做房地產生意,有關部門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但最終那塊地就是批不下來,到底想要什么他又不明說,整個就把你慢慢拖死。至于外貿審批就更麻煩了,許多企業都不得不被迫重新戴上‘紅帽子’,有的甚至是連街道老太太也可以跑到企業去,說你衛生不好,罰。”
董輔礽說,“目前,證券、保險和銀行等領域都在向民營資本逐步開放,但開放的力度還遠遠不夠,尤其是銀行,總是認為民營銀行風險過大。事實上,民營企業家自己出錢辦銀行,他怎么會不好好經營?怎么會吃頓飯就隨便把錢貸出去?貸款后又怎么能不想方設法地把錢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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