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建強/文
近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以原西安凱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樊坤為首的15人票據詐騙、受賄案。長達16頁的起訴書稱,樊坤等5人伙同西安5家商業銀行8個基層單位的10名干部和職員通過欺詐、受賄等方式,從1999年7月至2000年11月期間,先后將13家企事業單位的上億元巨款非法轉賬占用,至今仍有6000多萬元無法追回
騙轉億元高息存款
樊坤,31歲,1995年從西安一技校畢業后,進入一家醫藥公司工作。參加工作不久,樊經人介紹進入了西安資金掮客的圈子。1998年,憑著當“資金販子”斂來的不義之財,樊坤低價購入了因資金匱乏而難以為繼的西安凱業房地產有限公司,開始涉足房地產經營。
1998年10月,樊坤憑著如簧巧舌,連蒙帶騙,得到了西安市東大街黃金地段一個大型房地產開發項目。一時間,樊坤在西安房地產界聲名大振,炙手可熱。但樊坤并不打算踏踏實實搞房地產,他覺得“玩資金”比“玩房地產”來錢更快。因而他重金招聘了兩個小有名氣的資金掮客———侯長衛和王燕強到凱業公司作為左膀右臂。
經過對各類金融詐騙案例的精心研究,結合長期從事資金掮客的經驗,樊坤、王燕強、侯長衛等人根據凱業公司的“融資需要”,創造出了一套凱業公司的“引資方式”,即以銀行高息攬存的方式,在銀行規定存款利率的基礎上,對那些聯系好的資金大戶的承辦人以“即付”方式給予15%~19%的高額“好處費”,誘使這些資金大戶將錢存入已事先聯系好的銀行,然后,再以凱業公司黃金地段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誘人回報和對銀行有關人員的豐厚“感謝”,誘使銀行職員為其提供資金大戶存款時的預留印鑒印模,依照私刻之后,與銀行工作人員里應外合,從銀行將高息引存資金轉賬占用。
“引資方式”確定之后,樊坤等三人便開始在資金掮客圈中物色人馬,積極著手實施詐騙計劃。
1999年2月,經過侯長衛牽線搭橋,樊坤結識了建設銀行西安分行城中支行的復核員王偉,聽樊、侯二人說可以幫忙攬存數百萬元,王偉大喜過望。后來,當他急切地詢問樊坤那筆存款何時可以存入時,樊告訴他:錢可以很快存入,但由于凱業公司在東大街的那個誘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因資金緊張而擱淺,所以希望王偉在這筆巨款存入后,幫忙通過“非正常方式”將這筆存款暫時轉到凱業公司的指定賬戶占用一段時間,期滿后凱業公司再把轉出的存款本金連同利息打回銀行。
聽言后,王偉本想一口回絕,但一方面,他經不住幾百萬元存款額的誘惑,想以此在單位領導和同事面前“露一臉”;另一方面,在看了凱業公司在西安東大街最繁華路段那處聞名遐邇的開發項目后,他覺得沒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十分過硬的社會關系,凱業公司是得不到這個項目的,他據此認為樊坤如期回款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樊坤還暗示王偉,事成后將會給他一筆豐厚的回報,這也讓王偉怦然心動。
思前想后,王偉最終答應了樊坤的要求。幾天之后,樊坤通過資金掮客李某將西安市長安縣城市信用合作社的200萬元資金,付高息引存到城中支行。款存入后,王偉利用職務之便,竊取了長安城信社的開戶存款預留印鑒卡給樊坤,樊迅速找人依照復制了長安城信社的全套預留印鑒。隨后,樊又指使王偉從銀行竊取了空白匯票、支票。利用假印鑒和空白票據,樊坤等人分三次偽造銀行匯票、支票,順利地從城中支行將長安城信社的200萬元資金分別轉到西安今圣實業有限公司、西安凱業房地產公司等賬戶占用。
采用相同的手法,樊坤等人打著可以幫忙引存巨額資金的幌子,先后誘使建行、中行、西安市商業銀行等多家銀行的多名干部職員“下水”,答應在巨款存入后,“幫助”樊坤將高息引存的存款“暫時轉用”。
存款遭殃的不只是單位,也有個人。1999年12月—2000年11月期間,樊坤等人通過資金掮客董某、李某,以高息為誘餌,誘使趙某某、張某某等9名儲戶,將700多萬元個人資金存入建行西安黃雁村分理處儲蓄專柜。然后,樊坤將這9位儲戶的姓名、賬號告知儲蓄專柜營銷員侯武強。而后,侯與樊坤等人合伙采用偽造儲戶身份證掛失、套開存單存折、直接下賬等方式,先后多次從黃雁村分理處將趙某等9位儲戶的782萬元套取占用。
詐騙緣何屢屢得手
樊坤等人雖然詐騙數額巨大,但采用的手段卻并不高明,且如出一轍,即由銀行“家賊”竊取儲戶預留印鑒印模,依照私刻復制后,偽造銀行支票、匯票,將高息引存資金轉賬占用。
如此簡單手法多次重復,但卻能在多家銀行一而再、再而三的成功,讓人十分憂心。而縱觀近幾年來銀行系統頻繁發生的多起金融票據詐騙重大案件,其中很多案犯采用的手段又與樊坤等人的詐騙手段極為相似,如河南路堅等人億元金融票據詐騙案、北京黃明善5000萬金融票據詐騙案、武漢趙德明等人3000萬金融票據詐騙案、黑龍江徐東等人5000萬金融票據詐騙案……同樣的騙術在不同的銀行連連得逞,可見國內銀行系統防詐騙意識之淡薄,反詐騙能力之低下。為何近幾年來國內銀行系統連連發生金融票據詐騙大案、要案呢?
首先是由于部分銀行內控不力、管理松弛。近幾年,隨著金融同業競爭的日趨激烈,不少商業銀行重業務拓展輕內部管理,普遍存在著“管理為業務讓路”的現象,內控不力,管理松弛,安全防范意識薄弱,從而給金融詐騙分子以大量混水摸魚之機。
其次是由于許多銀行疏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近幾年,不少銀行在對基層負責人和基層職員的測評和考核上,往往突出業務,而疏于對道德品質的考察。在樊坤等15人億元金融詐騙案中,10名犯罪分子為銀行干部職員,且這10人均為各行一線的負責人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其中屈喜榮、王晰、王瑋均為農行、中行、建行基層分理處副主任,其余7人亦均為一線重要崗位的骨干。
第三是由于不少銀行在業務經營上奉行“存款至上”。近幾年,隨著金融競爭的日趨激烈,不少金融機構把主要精力放在上規模、爭客戶上,有的銀行為了在攬存競爭中取勝,過分突出“存款立行”,不擇手段,不計工本,不顧規章,亂拉存款;有的銀行在對一線負責人任命和測評、一線業務員錄用和考核時,往往把攬存量或社會關系作為重要依據;有的銀行為吸收存款,把職員的晉升、工資、獎金與攬存額度“績效掛鉤”。也正是因此,銀行的一些一線干部、職員為了留住和吸引存款大戶,置風險防范制度于不顧,輕信資金掮客,以放棄開戶、結算、信貸原則來“方便”存款大戶,密切與存款大戶的“感情”,從而為大量違法違規活動埋下了隱患。
防范應多措并舉
金融業屬于高風險行業,偽造金融票據的金融票據詐騙案屬于金融風險中的“操作風險”,犯罪分子通過銀行的信譽行騙,既給銀行、單位、個人的財產造成巨大損失,也嚴重影響了銀行的公信度,加大了金融風險,擾亂了金融秩序,危害了金融安全和社會安全,因此,必須周密預防,標本兼治,堅決打擊。有關人士認為,要防止金融票據詐騙案的發生,當前急需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采取得力措施強化銀行內控機制。從近幾年發生的大量金融票據詐騙案來看,沒有銀行內部工作人員與犯罪分子的內外勾結,許多騙案是難以得逞的。但是,目前各銀行對內部工作人員的犯罪防范仍處于“道德防范”階段,一旦一線負責人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思想堤防出現潰隙,便成為金融領域經濟犯罪的主角。所以,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內控機制亟須由“道德防范”轉向“制度防范”,如加強內部重要崗位、重要業務流程的檢查監督,嚴格有關銀行票據、重要空白憑證、聯行密押特別是客戶預留印鑒的管理,認真落實強制休假制度和重要崗位人員換崗制度等等。
二是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金融秩序。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加大對商業銀行各類違規競爭行為的懲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高息攬存行為,維護良好的金融競爭秩序。同時,各商業銀行要盡快廢除存款單項考核指標和獎勵辦法,不再把存款考核指標分解下達給員工個人,不能將存款考核指標與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晉升掛鉤。
三是嚴厲打擊資金掮客。針對資金掮客擾亂金融秩序、到處招搖撞騙的問題,國家急需完善和細化金融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資金掮客。
四是加大銀行防偽技術投入。犯罪分子偽造的銀行票據輕而易舉通過銀行的檢驗,這一方面與銀行前臺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有關,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國內銀行業對票據印鑒真偽的審查方式相對落后。所以,今后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大銀行業防偽技術方面的投入。
五是嚴格實行金融詐騙案件責任追究制度。針對近年來金融詐騙案連連發生的實際,各金融單位應將防詐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個業務部門、各個業務崗位和各個業務環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金融詐騙重大案件,要堅決追究直接領導和上級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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