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杉
北京人近來有點煩。
本是紅葉滿山的季節,卻無心吟頌“霜葉紅于二月花”的詩句。連綿的秋風秋雨,讓人們似乎提前進入了冬季,零下的氣溫使取暖成為這個城市的另一個熱門話題。市政府幾年 來做了不少實事,但始終卻在秋季取暖問題上態度保守,這多少讓人懷疑管理者的應變能力和做事態度。按照“三個代表”的說法,民生問題,才應該是最大的政治。
煩惱的還有去香山的游客。“香山紅葉節”讓門票價格上漲了一倍,但慕名而至的游客也翻了幾番,漫山遍野,像滿山的紅葉。有朋友訴苦說,離香山幾公里就開始找停車的地兒,上山看的是屁股,下山看的是腦袋。滿眼的人,遠處的紅葉也透著人影。
當然,在這個季節最煩惱的是保險界的人士。他們無暇享受紅葉瑞雪,他們也要忍受秋雨寒風,但他們一度有盼頭,眼巴巴地盼著《保險法》能夠“修”出正果。結果,他們也不開心。
媒體報道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28日獲準通過,醞釀了近兩年的《保險法》修改工作終于告一段落。新《保險法》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老實說,修改了兩年的新《保險法》確有嶄新之處。新任保監會主席吳定富認為,這次《保險法》的修改,實際上貫穿了五個指導思想:一是履行入世承諾,二是加強對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三是強化保險監管,四是支持保險業的改革和發展,五是促進保險業與國際接軌。
新《保險法》強化了對投保人的利益保護,規范了代理人的職業道德,強調了監督機構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放松了價格管制。但新法并沒有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在實質上并沒有大的突破。有專家認為,《保險法》的結構沒有改變,原法既包括保險合同這種平等主體間的法律關系,又包括保險公司設立、管理等涉及上下級間的法律關系。而許多國家是將保險合同法與保險業法分開單獨立法的。如果一部分有問題,就要修改整個法律,不利于法律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而這次修法也僅對保險業法部分進行了修改,基本沒有涉及保險合同部分。其實,保險合同和普通的保險消費者聯系更加緊密。
最讓保險業人士不滿意的當數對投資規定的修改。《保險法》對保險資金的運用范圍一直限制很嚴,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而修改后增加了“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于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于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的規定。也就是說,除了存款、債券和基金外,保險資金只能在圈里玩。圈里有什么好玩的,誰的底細大家都清楚。
事實上,《保險法》關于資金運用原則的規定,就有違金融業的游戲規則。安全性、流動性和贏利性,是金融機構運用資金的基本原則,不同的機構,在不同的市場情況下,會在三者之間選取不同的優先目標。而現有的《保險法》卻片面強調了安全原則,弱化了贏利性。由于市場的開放和價格的放開,使保險業的競爭空前激烈。目前,全球保險業普遍存在著承保虧損的局面,保險公司的贏利全靠靈活的資金運用。1997年,我在英國倫敦城采訪時了解到,在這個保險業最發達的地方,只有經營財產險的中國保險公司一家有承保利潤,而老牌的歐美公司則全部靠資金運用獲取利潤。
毫無疑問,強調資金安全性的目的就是要降低保險公司的運營風險,但問題是,缺乏資金運用渠道的壽險公司難以減少歷史造成的利差損,這實際上又直接導致公司的償付能力不足,進而又威脅到公司的運營安全。
看起來像是雞生蛋和蛋生雞的問題。而實際上,《保險法》的修改反映出管理者的信心不足,對保險公司沒信心,對自己也沒信心。因為資本市場的軟骨病,讓保險這個親兄弟也營養不良。
在保險業復業的幾年里,僅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一家進行著壟斷經營。不過那時人民對人民保險并不了解,因而常有人到人保公司詢問是否有保險箱賣。而20年后,保險公司卻被圈進了“保險箱”,但“保險”的資金運用并不能保證保險公司具有充足的償付能力。
因為世界充滿風險,所以才有保險的存在。因為,有了保險公司,所以就有了經營風險。而對保險公司控制風險能力的懷疑,也不能成為相信基金公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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