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2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兩名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無業人員,利用存款人想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與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設下圈套,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騙取儲戶存款,制造了一起案值高達1999萬元的特大金融詐騙案。
10月18日,此案由浙江省湖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黃夢欣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裘仁華有 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5萬元。
經審理查明:1996年5月至8月,黃夢欣勾結中國農業銀行浙江省桐鄉市支行職員張建國(另案處理),以遠遠超過國家規定的高額利息作為誘餌,將四家單位的1025萬元資金拉到張建國所在儲蓄所存定期儲蓄。隨后,黃夢欣采用以戶名與賬號不符的存款記賬簿蒙騙存款人或讓存款人出具不得提前支取《承諾書》的手法,由張建國利用職務之便將存款轉入黃夢欣事先開設的賬戶內,使這筆款搖身一變為黃夢欣的錢。
1998年1月至7月,黃夢欣拉上裘仁華做同伙,勾結湖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職員沈平華(因犯挪用資金罪、受賄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仍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從紹興、義烏等地組織到974萬元存款,存入沈平華所在的儲蓄所。而后,由沈平華利用職務之便出具底卡不符的存單給存款人,再在存款人交進的匯票的背書欄偷偷蓋上存款人印章,將匯票不入銀行賬目而直接交給了黃夢欣、裘仁華,使存款最終落入這兩個巨騙的腰包。(作者:張薩德、姚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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