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煥
國家外匯管理局最近一項調查估計,1997至1999年間累計資本外逃530余億美元,平均每年177億美元。也就是說,兩年間中國的資本外逃從老百姓的身上挖走了1998年整個國民生產總值的5.5%,逃走了1998年北京國民生產總值的兩倍!
而且,資料顯示,資本外逃的規模和力度正出現加速的趨勢。鑒于對資本外逃統計方面存在困難,1997年至1999年間累計資本外逃530余億美元這一數字只是官方保守的估計。據一些民間金融機構估計,這兩年間資本外逃規模應為1000億美元左右。
資本外逃固然跟一些腐敗官員和一些官商洗錢有關,但也跟國內的市場開放特別是對內開放不足有關,而市場開放不足既是資本無利可圖從而被迫大量外流的主因,也是導致腐敗難以遏制的主因。可以說,資本從一生下來開始就帶著強烈的逐利性。如果是有利可圖,即使資本出于“洗錢”等原因暫時外逃,遲早也還會想辦法流回來;而如果資本在國內市場無利可圖,則即使是合理合法的干凈錢也會想方設法外流,尋找回報率更高、環境更佳的投資土壤。
有消息表明,今年下半年,在全國600種主要商品中,供過于求的達528種,供求基本平衡的只有72種,供不應求的一種也沒有。另有消息說,中國有10萬億元民間資本找不到投資出路,被迫成為儲蓄呆在銀行或者股市。有經濟學家認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儲蓄遠大于投資,已經是一個資本過剩的國家。
我基本贊同他的觀點。但這個過剩只是相對過剩,是相對于投資機會而言的過剩。這種過剩是造成資本大量外流且不斷加速的根本原因之一。而投資機會不足或者投資環境欠佳的根本原因,則是對內開放嚴重不足。
這樣的對內開放不足,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大量行政性壟斷行業沒有打破壟斷,使民間資本在已經開放的領域形成過度競爭,導致資本效率降低;二是行政力量對微觀經濟的管理過多過濫,民間資本迫于生存壓力,不得不采取賄賂官員、偷稅漏稅等手段,既增加了資本的運作成本,又加大了官員的腐敗機會,還使一些民間資本面臨沉重的“原罪”問題。
與此同時,大量的外資優惠政策則在另一個方面擠壓著民間資本,多方夾擊,終于出現大量“外資在引進,內資在睡覺(或外流)”的悖論。在這個過程中,一些對權力腐敗不認同的民間資本也會外流,前不久媒體報道的海南旅外商人何海生憤而孤身反腐死而后已的事件,再典型不過。
如果徹底放開壟斷的手、斬斷權力管制的手,把本屬于市場的還給市場,不僅可以大范圍、大幅度地解決腐敗問題,而且也可以較好地、至少是在相當程度上緩解民營企業家的“原罪”問題和資本大量外逃(外流)問題。關鍵是我們敢不敢、愿不愿意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