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6日電(記者王軍)對于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重點納稅人,北京市在新出臺的管理辦法中,要求他們無論其所得收入是否已被代扣代繳,或是否達到了起征點,都必須按期進行納稅申報,稅務部門將對其納稅情況進行網絡化、檔案化管理。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關于加強重點納稅人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暫行辦法》,同時推出“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WWW.TAX861.GOV.CN), 宣布將于今年年底前在全市普遍建立個人所得稅重點納稅人檔案,實現重點納稅人檔案化管理,從明年1月1日起重點納稅人和代扣代繳單位基本實現“網上申報”。
去年,北京市個人所得稅收入達80億元,成為北京地稅征管的第二大稅種,今年可望突破百億元。《暫行辦法》規定,對于重點納稅人,無論代扣代繳單位對其取得的各項收入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也不論其個人收入是否達到了起征點,個人都必須在取得每項收入的次月7日內,通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或采取其它申報方式進行納稅申報,填報《重點納稅人納稅申報表》;代扣代繳單位在進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稅款申報時,除了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進行匯總納稅申報外,還要通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或采取其它申報方式,將本單位的重點納稅人,按人逐一填報《代扣代繳稅款明細申報表》;重點納稅人檔案應至少保存10年。
《暫行辦法》還對重點納稅人檔案和納稅申報資料的管理責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指出對于重點納稅人的所有信息只能用于稅務管理,稅務機關對重點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要保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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