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對“稅”有什么真實體驗?
企業家的納稅誠信到底幾何?
查稅風暴對企業家生態有何影響?
文/本刊記者 李岷
近幾個月以來,“稅”迅速成為企業家圈子里不可回避的熱門話題。
自報載總理質疑富豪為何不納稅、以及劉曉慶稅案放到臺前以來,各地稅務機關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征查猶如火借風勢,而企業家自然是征查對象的重中之重。
在可以企及的范圍內,人們對此次查稅風暴的背景已經作了諸多剖析。普遍認為,入世之后關稅收入大幅減少、金融保險企業營業稅率持續下調、證券市場上半年交易冷淡導致印花稅銳減等原因,促成了今年上半年全國稅收增幅明顯放慢。上半年,稅收增幅雖仍高于GDP增長,但是與去年同期相比已經表現了較大幅度的回落,與高達17.8%的支出增幅相比,政府收入僅增長了9.2%。除了漸增的財政收支壓力,國內日益嚴峻的貧富分化也使政府將目光聚焦于目前列于我國第四大稅種的個人所得稅之上。稅務部門認為,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存在著的巨大漏洞—個稅主要來自工薪階層而非高收入階層—為增收留下了很大的空間。
查稅風暴自然引起眾說紛紜。有直呼大快人心的,有斥其為新世紀掀起的“荒謬”的“仇富運動”的,有人從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率占GDP比重過低證明此舉合理性,有人認為稅制的全面改革才是治本之道。
如果看到,在維持擴張型財政政策以支持GDP增長,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等諸多方面,政府都承受著相當大的壓力,民眾或可更深地理解政府的苦衷和深刻用意。情緒化的言論不足為憑,對于企業家來說,現在最需要的可能是回到“稅”這個話題本身來理解“稅收”對于中國企業的意義。
改革開放20多年的一件成功之事,正是稅收上的“放水養魚”。減稅效應被普遍認為是中國自1978年以來經濟高速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通過對非國有經濟這部分“增量”的減稅,一方面不曾減少稅收總額,一方面使非公經濟得以成為中國市場經濟的重要活力。
但是進入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繁雜的稅制已越來越顯得難以勝任市場經濟進程需要。一位經濟學家曾在1993年提筆撰文《一塌糊涂的稅制》,在文中,他以香港經濟的起飛之初的五十年代為例,說明簡單稅制與低稅率,是香港繁榮的一個重大原因,認為大陸企業的高稅費長此以往是一大患。
實際上,中國貧富分化的驟然加劇,也是從九十年代開始的,其時便有學者指出中國始建于八十年代初的個人所得稅法不僅缺乏公平性,稅基十分巨大,而且造成征管的困難,稅收流失嚴重。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由于稅制本身的缺陷使得避稅十分容易。
但是十年過去了,人們看到,除了1998年以來為配合國家積極財政政策、稅收征管力度明顯加大外,稅制改革的進程相當有限。1998年,稅收增收額為1000億元,1999年則接近1500億元,2000年為2348億元,2001年則達到了2496億元,4年增收超過了7300億元!(值得指出的是,高稅負在相當程度上“狙擊”了政府啟動民間投資的愿望而陷入需要更多資金來進行政府投資的怪圈。)
經濟學家周其仁曾不無擔心地指出:“這樣連續高于GDP的增長搞下去,最后會把稅源搞枯竭,對政府不利,對收入也不利。現在是運動式的收稅,到處過來查,有的是定好額度,然后再倒著查欠稅,1998年不行查1997年,1997年不行查1996年,一直查到那個數夠了為止。有一家公司告訴我查到1982年,這個搞法真是要非常當心……市場這樣低迷就應該在稅收方面好好退一塊,現在不下這個決心,市場是起不來的。很多人說,政府現在要承擔這么多義務,如果稅收減少怎么辦?我的看法是:政府把自己手里的各種資產和各種特許權好好盤好,就有足夠的錢……”
這當然只是學者的一家之言,但是不能不否認,正是在稅制改革上的拖延,使得政府在面臨入世后的政策性減收之時,表現得有幾分猝不及防。用和君創業管理咨詢公司總裁彭劍鋒的話說,就是缺乏稅收戰略,顯得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中國入世已近一年,但人們至為期盼的稅法之變至今仍只是“只聽樓梯響”。類似內外資企業稅率何時統一、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怎么調整、雙重征稅如何設定等現實問題,都沒有得到法律的回答。
在制度尚不完備的情況下,簡單指責企業家缺乏納稅誠信,是不足以全面解釋為何高收入階層不納稅的現象的。
然而,我們也必須指出,稅制改革絕非一日之功所能達成,也不是稅務部門單獨操刀能夠進行的,需要整個社會體系方方面面的配合。上上下下恐怕沒有人不希望一個更先進的稅制早日建立起來,但是如果沒有相應技術手段的配合,如果金融改革沒有及時跟上,稅制改革都會受到重大阻礙。又比如,企業家深有體會的社會誠信缺失,又何嘗不在拖著政府稅制改革的后腿呢?
稅制的制訂極大考衡著政府的管理智慧和平衡藝術。
事實上,任何社會的稅制改革、哪怕只是變革一小步,往往都會攪起整個社會的軒然大波。美國前總統里根在其第二任期中將個人所得稅列為稅制改革的中心,稱1987年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是“第二次美國革命”的起點,稱要將美國稅制建成“簡明、有效、富有同情心的典范”。信誓旦旦。但是事實證明,各利益集團之間的爭論從設計制度到推行時一直無休無止,一個扭曲較少、征管簡單的稅制并未建立起來。
此次查稅風暴,固然必將大大減少富人逃漏稅現象,但對企業家生態的良好發育也不無影響。有企業家認為,現在政府缺少一個和企業家溝通的渠道,所以在制訂政策時,往往忽略了對客觀對象的把握。
此次查稅之風引起的眾說紛紜再次暴露出轉軌時期多重價值體系之間的深刻矛盾。政府也好、納稅人也好、高收入者也好、低收入者也好、國有企業家也好、民營企業家也好,無不有價值失衡之感,認為已方權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這實際上反映出社會統一的價值評價和保障體系的空缺。比如有的企業家問,如果私營老板“稅前列支”要嚴查,那么國有企業老總、政府官員的公款消費呢?他說:“權力體制下的人們可以把社會可支配的財富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得到,不一定是現金,還可以是房子、汽車、頭等艙,在這種體制下的財富是權力加現金,而民營企業家只有現金,那么,個人所得稅是應該對所享有的財富統一開征呢?還是只征其中的現金?”
如果不著手整合社會的價值理念,往后將開征的遺產稅、資本利得稅等一系列“富人稅”,推行起來只怕會有更多爭議和阻滯。
查稅風暴回放
6月份,北京市地稅局首次在媒體上明確給出了北京重點納稅人的界限:年收入10萬元以上、有多處取得收入的或需要二次申報的人員及外籍人員為重點納稅人。九類高收入個人被確定為納稅情況重點監控對象。
7月初,香港《文匯報》報道,朱總理說,去年美國《亞洲華爾街日報》評出的“中國十大富豪”,名列榜前的有不少還是政協委員,請稅務部門調查了一下,看看他們交沒交個人所得稅,結果都沒有交。原因是他們把個人收入都合到工廠里了,公司是自己的,個人用的工資都在工廠稅前列支了。他表示,“我看個人所得稅還是應該交,我的工資超過800元的都交了,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稅呢?這是不正常的。”
7月,號稱“億萬富姐”的中國電影演員劉曉慶因涉嫌偷稅被依法逮捕。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強調,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將是今后個人所得稅征收工作的重點。
報載,劉曉慶被捕后個稅出現新氣象,北京市7月補個稅一億多元。
8月底,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高收入群體中非公有制經濟的投資者占了相當大的比重,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征管不會影響中國非公有制經濟的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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