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于冬 發自北京
一位保監會官員在9月11日舉行的“京臺保險學術交流座談會”上表示,由于中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期,因此保險監管不得不承擔多重目標的監管責任。
該官員表示。保險監管就是要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但是轉型經濟中的中國保險市場 監管,不僅要對金融單位監管,還要監管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和機制轉換、完善立法、培育保險市場等。
目前中國人壽、中國人保的市場份額都占到60%以上,如果沒有監管部門利用行政手段制訂一定費率和傭金保護中小公司,那么大公司可以通過抬高傭金和費率的方式將中小公司擠出市場,造成嚴重的兩極分化局面。正在進行的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中,太平保險就被擠出了深圳車險市場之外。
“而在市場發展初期,對于保險監管部門而言,培育市場的責任甚至超過了監管的責任”,該官員表示。隨著經濟的發展,中介市場的培育被提上議事日程。
據悉,在保險監管的問題上,中國保監會正在調整監管重點,由行為監管向財務償付能力監管過渡。據透露,現在由屬地監管轉向異地監管也在保險監管部門的討論之中!斑^去的屬地監管造成了信息流通的嚴重阻礙,保監會正在考慮將對一家保險公司的監管統一歸到總部所在地的保監辦。另外,電子保險的出現也在挑戰中國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能力”。該官員說。
在立法方面,保監會正在修改《保險法》,使市場經營主體樹立規則意識,依法行事。他說:“正在討論中的《保險法》修改草案將允許保險代理機構代理兩家以上保險公司的產品,一對多的代理方式又對監管提出了新的問題!
《國際金融報》 (2002年09月13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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