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練文
建立完善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是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一件大事。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2000年底,國務院決定在2001年選擇中國重工業基地遼寧省作為試點地區,在全省范圍進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經過一年多的試點,遼寧省在做實社保個人賬戶、下崗職工向失業保險并軌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為下一步繼續調整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 打下了基礎。
為支持試點工作的開展,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的通知,在通知的第二部分第10條提出“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并實行市場化運營和管理。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列支。同時,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這段話中有三點引起人們的注意:其一,“企業年金”在我國政府政策法規中首次出現,讓人覺得比較陌生,此前,國務院和原勞動部在這方面的提法是:國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的一位官員講:“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改為企業年金,名稱變了,可保險的性質不變,它仍是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改名是為了適應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完善的需要。”;其二,“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說明我國企業年金采用的是基金積累制度,這標志著我國的企業年金制度正在與國際接軌;其三,“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列支。”,則是國家首次在稅收政策方面做了突破,此前只有方向性的指引,沒有實質的政策依據,因此在實際的操作中缺乏有效的制度設計和政策支持。
國際上,在政府設立的退休金計劃之外,企業雇主為了提高企業競爭力,通過建立適合企業特點的退休金計劃來充實其福利制度,政府通過稅收優惠的手段來激勵雇主和雇員加入各種職業退休金計劃(可以理解為企業年金或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以美國為例,著名的401(K)計劃,也被叫做延付稅款雇員儲蓄計劃或雇員薪金遞延計劃,此名稱來源于美國《國內稅收條例》第401條之K款,該稅法條款為雇主和雇員都提供了稅收方面的優惠。由于有稅收優惠的政策,雇主和雇員所交的款項都可享受延付稅款的待遇,他們的繳款叫做“稅前交費”,直到退休時將錢款提取。因為稅收的優惠,雇主往往對雇員以一定對應比例進行對應交費,對雇員的個人賬戶供款,可以使雇員的個人退休金賬戶的資金迅速地累積增長。當然,并不是無限制的繳款都可以享受“稅前交費”的優惠,企業雇員向401(k)計劃的交費額僅限于其工資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年交總額有一個最高限額(1992年是8728美元),雇主的交費也有限額。同時,雇員交費的百分比往往取決于所在企業員工總數、參與計劃人員數和員工收入的水平等因素,一般交費百分比的變化幅度從工資收入的5%到20%不等,具體內容比較復雜。除了401(K)計劃外,美國還有其他一些稅優政策,催生了另外的退休金計劃或職業年金。
此前,國家雖然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有突破,但在具體操作中,尚有不明朗的地方:其一是工資總額是個籠統的概念,在具體的企業年金建立過程中操作上指導作用比較模糊;其二,沒有考慮個人的稅優政策,這樣可能導致對員工參與企業年金缺乏激勵作用,如果沒有員工的參與,企業年金缺乏群眾參與的基礎,實際結果可能與政府的制度設計初衷相違;其三,沒有考慮不同企業、不同員工工資水平的差距,實踐中4%的比例比較單一。據悉,有關政府部門正在考慮在制度設計時解決這些問題,遼寧省財政、稅務、勞動部門也正在制訂符合遼寧省具體特點的地方法規細則,以切實推進企業年金的開展,進一步完善遼寧省社會保障體系。我們相信,隨著國家逐步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和全面推開試點工作,我國的企業年金會迅速發展起來,并讓廣大員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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