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永平
在我國大量引入外資的同時,許多外企非法避稅行為給市場經濟秩序的健康發展帶來不良影響。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官員日前稱,在目前的40萬家外企中有60%虧損,年虧損總額達1200億元,但事實上不少企業處于盈利狀態。一些跨國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避稅,每年給我國造成稅收收入損失達300億元以上。
外企“避稅”花招百出
小陳是北京一家外企的會計師,她坦言外企的避稅意識和手段的確比內資企業要強的多。比如中國的會計計算方法是以每年1月1日來分界的,而日本、美國卻各自是4月1日、10月1日,這樣他們公司就可以利用會計計算方法的時間差來達到少交稅的目的。再比如,現在我國對消費稅是按照出廠價進行征收,很多外企都有自己的銷售公司,用較低的出廠價把產品賣給銷售公司,這樣便可避稅以增加利潤。小陳認為,我國的稅法有許多漏洞,為企業的避稅提供了空間,他們公司在稅收籌劃方面每年都花銷很大,但效果也不錯,每年可以避稅幾千萬元。
事實上,外企“避稅”花招并不神秘。中央財經大學的稅務專家劉桓教授認為外企“避稅”主要手段是利用關聯交易,采取轉讓定價的形式。據統計,這種手段占到避稅金額的60%以上。采取轉讓定價就是通常說的“高進低出”,即用高于國際市場的價格進口設備、進口材料,而用低于市場的價格出口產品。這樣外企很容易形成賬面上的虧損,而利潤轉移到稅負低的國家、地區。如此一來,跨國公司是一舉兩得:增加利潤,減少匯率風險。而對與外商進行合資或合作的中方來說,轉讓定價將直接侵犯自己的利益。
另外,向銀行貸款也是一種避稅辦法。據估計,目前外商投資中國的資金中,60%以上是借貸資金,即便是一些實力雄厚的國際公司也向境內外的銀行借大量的資金,自有資金比例并不高。根據稅法的規定,利息支出是在稅前扣除,企業適度地負債,利用稅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業利潤而達到少交或免交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誰遷就了外企避稅
對非法避稅,國家稅務總局的態度是進行嚴厲打擊,轉讓定價便是其中之一。據統計,從1991年到2001年底,我國已對近萬戶外企的轉讓定價避稅行為實施了稅收審計和調整,調整應納所得額近150億元,調整補稅18億余元。
外企何以能鉆避稅的空子?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反避稅工作處處長蘇曉魯認為,我國地方政府的縱容是造成逃稅成本較低的重要原因。改革開放后,為了發展本地經濟,各地都對外企實行了多種多樣的優惠政策,其中稅收優惠就是一項重要的內容。這種優惠政策在對引進外資起到巨大作用的同時,稅收優惠卻漸漸有點“泛濫成災”。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把引進外資作為政績的考核指標,但這種考核卻往往只注重了數量,忽視了效益。有的人生怕破壞了本地的“軟環境”,而影響外資的引進工作。在這種軟環境下,外商投資企業則順水推舟,在稅收問題上,能逃則逃,能避則避,能漏則漏。
劉桓教授表示,雖然國家相關部門已與70多個國家簽訂了《反避稅協議》,但協議實施起來還很難,由于發生關聯交易的公司太多,稽查是個問題。因為稅務部門盯住一兩家跨國公司是可以的,但是要管住全部跨國公司,顯然并不容易。還有,國家對內資企業審計很嚴,對外資企業過于寬松,也使跨國公司利用稅收的優惠政策鉆了空子,獲取了過多的收益。一些國外企業來華投資,稅收優惠政策是其很看重的一點,他們可以用多種方式轉移利潤,逃稅的數目令人咋舌。但如果以犧牲國家稅收來換取所謂的政績,那是非常可悲的。
扯開外企“逃稅冰山”
在國家工商總局近期加大查處外企駐華機構從事違法業務活動的同時,各地有關部門已決定嚴加稽查跨國企業逃漏稅,外企“逃稅冰山”漸漸浮出水面。據北京地稅部門透露,今年前8個月,北京地稅第二稽查分局審查了47個涉外稅收案件,查補稅款1.5個億,其中有兩個公司的涉案值就達1.3億元。該局人士說,這1.5億元還只是他們受理的半數案件的查補數額,其它一半案件還正在緊張地追查。
北京地稅局涉外分局的負責人蔡坤說,目前他們主要負責跨國公司代表處的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征收方面,對于跨國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方面,則由屬地、區縣的地稅局負責,后者也可能存在偷漏稅問題。截至到7月15日,北京地稅局已發現34%的跨國公司代表處個人所得稅存在問題,現已補繳個人所得稅收入6356萬元。北京地稅稽查分局自從對北京涉外企業的稅收進行稽查以來,就發現被檢查的企業中80%以上有違法行為。
“九五”期間,我國涉外稅收由764.1億元增長到2217億元。不可否認,作為對外開放的成果之一,涉外稅收已逐漸發展成我國稅收的重要來源。劉桓認為,納稅面前人人平等,同樣,打擊逃稅也是人人平等。不管是本土企業,還是外企,只要逃稅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對外企逃稅行為的打擊,不僅僅是對中國稅收法律制度嚴肅性的維護,而且也是對非逃稅企業的保護。
《市場報》 (2002年09月03日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