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鵑木佳北京報道】
時至今日,民營企業在發展進程中仍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在日前由民建中央主辦的“民營企業發展環境研討會”上成思危把這些障礙歸結為四個方面。
“十五”工業結構調整規劃綱要提出:“取消一切限制企業和社會投資的不合理規定 ,在市場準入、土地使用權、信貸、稅收、發行股票和債券融資、進出口等方面,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行同等待遇。
同時,國家計委發布的《關于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中規定,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適用于國內的民間投資主體,即凡是鼓勵和允許外商投資進入的領域,均鼓勵和允許民間投資進入;在實行投資優惠政策的投資領域,其優惠政策對民間投資同樣適用。
但現實與這些政策顯然還有著一段不小的距離。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指出,隨著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環境的逐漸完善,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也逐漸改善,但仍需進一步提高。
他認為,具體來說,當前影響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法律制度不夠完善。第一,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公有產權和非公有產權的實際地位不完全平等;第二,保護個人產權的法律規定不夠明確,非公有制企業財產權利的保護水平比較低,部分企業的產權歸屬不清,存在著戴“紅帽子的現象;第三,市場主體法律框架基本形成以后,缺乏完整的民法規則的支持,特別是欠缺對物權、債權的完整規定;第四,公有產權的法律保護機制也不完善,在改制中存在著公有資產的流失現象,這也影響了非公有制企業的正常發展和形象。
市場競爭體制不夠完善。第一,部分產業中存在著行政性壟斷,由此抬高了市場準入的門檻,限制了公平競爭,成為非公有制經濟在重要基礎產業和第三產業,特別是在服務業中發展緩慢的一個原因;第二,在中央政府確定擴大非公有制經濟的市場準入范圍以后,在個別具體政策或一些地方的辦事程序中還存在著歧視性因素;第三,在稅費、要素使用及其價格方面還存在著一些體制性的歧視現象。
金融服務體制不夠完善。第一,國有銀行與國有企業之間仍然存在著一些“剛性依賴的體制關系,這是非公有制經濟獲得資金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第二,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制不完備,還不能適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需要;第三,非公有制企業在發行企業債券和股權融資方面的渠道比較狹小。
社會化服務體制不夠完善。第一,政府對非公有制經濟提供公共服務的方式仍然帶有“各部門分兵把守,齊抓共管的特點,造成政出多門,職責交叉,缺乏一個有效的政策協調機構和機制;第二,各類市場中介組織發育程度不高,存在著服務不規范的現象。(2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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