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數不足20%的“富人”們占有80%存款的比例,但其所繳的個人所得稅僅占總量的不到10%。一位“富人”這樣說:財富超過一定程度后,必然社會化,而作為一個民營企業家,對社會上的貧富差距拉大,其實我們也十分不安,有恒產者有恒心嘛。
專項治理
因為個稅要解決的問題是公平,最大的公平是機會均等
富人逃稅并不是什么新動向。據有關方面統計,2001年中國7萬億的存款總量中,人數不足20%的富人們占有80%的比例,但其所繳的個人所得稅僅占總量的不到10%,富人逃稅的嚴重性由此可見一斑。有人把這個現象概括為個人所得稅“管住了工薪階層,卻管不住新興貴族”。富人大量逃稅不僅造成了國家稅收的巨額損失,還使得個人所得稅的調節作用完全失效,富人更富,導致了“逆向調節”的后果,貧富差距由此進一步拉大。不難看出,讓富人足額納稅不僅事關公平,更關系到社會的安定和健康發展。
國家計委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東琪認為:“目前個人所得稅制度有‘劫貧幫富’的嫌疑,影響了社會安定,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因此,應實行結構性調節稅收政策,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大幅提高對高收入者的課稅率!
最近國稅總局和公安部聯手組織大規模的專項治理,矛頭直指四大重點對象,其中,高收入階層偷稅、逃稅的違法犯罪行為赫然在目,已經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違法行為并列。這個活動將持續6個月。
面對由劉曉慶引發出的中國“查稅風暴”,有人在擔心,是否會引發公眾普遍的“仇富心理”?有人開始呼喚“給財富一點空間”。
對于這次大規模的專項治理,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副主任劉桓表示,首先,稅收作為調節杠桿,在縮小貧富差距方面應當有所作為,尤其是對一些確實有偷稅行為的人,更應當嚴加監管。因為個稅要解決的問題是公平,最大的公平是機會均等。橫向的公平是人人機會均等,縱向公平是不平等的能力的人收入水平也不相同。稅制要解決這兩個方向的公平。同時,又要解決與效率之間的沖突。
有錢沒錯
打擊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這是我們最不愿意看到的
不可否認的是,輿論已經給富人帶來壓力。幾位民營企業老板向記者袒露了自己的擔心,“現在的查稅風暴讓人感到做富人挺難。盡管我們是依法納稅的,但別人看我們恐怕都覺得有問題。大家會不會先入為主地覺得我們都是奸商呢?”
稅務部門有關人士對這種擔心表示,法律同樣會給富人或者名人公正。
首都經貿大學一位稅收專家這樣給記者分析,“嚴格監控富人納稅說明了稅源監控是不滯后的,但仇富是不健康的心理狀態。因為按勞分配、勞動致富是國家鼓勵的,富裕本身沒有錯,逃稅才是過錯!薄
劉桓教授分析認為,目前,絕對公平已經被打破,但遺憾的是,人們大鍋飯的意識還沒有徹底根除。仇富是不健康的。人們不能賦予個人所得稅太多的功能,因為稅收是雙刃劍,如果稅率過高,征收不合理,確實會打擊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而這是我們最不愿意看到的,認為稅制是殺富濟貧也是不對的。稅率高到一定程度,就會破壞人的創造性和勞動的積極性。
貧富差距
“輸血”不是脫貧的最佳方式,調節貧富差距要另辟蹊徑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主任郝如玉教授認為,在調節貧富之間差距的時候,發達國家主要使用教育這個工具,這是需要我們認識和研究的。給窮人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他就能獲得高收入的職位,從根本上改變了他的窮人的地位。最近,國際上有個研討會,專門研究用教育來解決貧富差距的問題,值得關注。
教授稅法很多年的錢晟說:“中國個稅法誕生22年了,當前,無論納稅人數還是納稅額,情況都有了很大變化。可是,稅務機關的征管觀念和手段都沒有跟上!
她認為,個稅法的修改“牽一發而動全身”,比如財產申報制和它背后的財產評估制度等,都是稅務機關“生命中不能承擔之重”。
胡鞍鋼認為,在許多征稅辦法上,我們可以借鑒國際上的經驗。提高服務,減少手續,培育稅務代理等中介機構!皞人所得稅的問題成為熱點,恰恰說明了中國正走在建立依法納稅的路上。”
劉桓教授表示,要想解決貧富差距加大的現象,還需要整體稅制互相配合,比如我們是否可以不要把眼光主要盯在個人所得稅上,在我們稅制設計當中,應當有這樣一種稅收,不僅僅鼓勵他收入,但同時要區分他不同的支出,凡有利于社會的,有利于經濟發展的這種支出,就應當用稅收的減和免去鼓勵它。如果是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的,比如窮奢極侈的高消費等,就應當通過消費稅等辦法去抑制它。
專家解釋,正是因為中國現金交易流量大、信用制度不健全等現狀,所以個人所得稅在我國不是最大的稅種。第一大稅是增值稅,它占到我們國家稅收比重的40%左右。第二大稅是企業所得稅,第三大稅是營業稅,第四才是個人所得稅。
記者發現,專家大多不認為單純依靠富人給窮人“輸血”是最好的方式,而是看好造血。認為造血是最重要的,也就是幫助窮人找到致富的途徑,他們才有可持續發展的潛力。
信報記者賀文華
中國“富人”致富四級跳
第一階段:市場化的最早期,是流通領域的市場化。最主要進入這一領域的是待業青年,甚至“兩勞”釋放人員等城市邊緣人群,相對文化層次較低。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他們以個體戶之名而存在。通過相對簡單的方式迅速獲取財富,由此形成了中國的第一批高收入群體。這一領域獲得暴利的日子,在20世紀90年代初便告結束。
第二階段:生產資料領域的市場化。這一時期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當時的“雙軌制”政策是促成這一領域市場化最重要的動因。鋼鐵、木材還有土地等等在計劃內外的差價,十分容易取得超額利潤。這樣就誕生了中國的第二批高收入者。
第三階段:金融領域的市場化。隨著金融體制的改革和上市公司的大量出現,中國又誕生了第三批高收入者。這一時期在20世紀90年代初。這一批高收入者又有不同的層次分別,首先是上市公司本身的工作人員,因為他們更容易獲得原始股,然后才是部分股民。
第四階段:知識與技術市場化。發生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到今天的這一過程,比前面的所有過程來得更為迅速。他們成為了中國的第四批高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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