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茉莉天津報道
巨款不見了
“我當時一下就懵了。”回想起到銀行發現自己存在銀行的400多萬款項只余下5萬多人民幣,家在天津的李先生至今還心有余悸。李先生向記者介紹說,1999年底他先后將總額 為460萬元的款項,分別以其個人及岳母的名字存入工行天津分行。“我當時表示如果沒有什么大的需求,將盡量不動用這筆款項。”李先生說。
今年年初,李先生前往工行取款,“柜臺人員要給我換折。”李先生向記者出示其1999年與2000年初的存折,“這是工行的舊版存折,他們讓我換上現在的新版存折,但是新折拿出來后,我發現賬戶里只有5萬多塊錢了。”“經查,另一個戶頭的錢也沒了,銀行人說我的錢轉到股市去炒股了。可我們全家人沒有一個人炒過股,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我立即去公安局報了案。”
工行隨即也向公安局報案了,事情很快進入了刑偵階段。
“7月底,有公安局的人跟我說案子基本破了,一個嫌疑人承認是他做的。”李對記者說詳細的作案手段公安局方面表示要在結案后再跟他說,但基本過程大約是這樣:李分別存入這兩筆款項的一個月后,作案人就分別用這兩個賬號的儲戶姓名,各做了一張只有名字與儲戶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證,并用假身份證到證券公司開設深滬兩市股東賬號和交易資金賬戶,并通過銀證轉賬的方式將李先生在銀行兩個儲蓄賬戶中的錢轉移到證券資金賬戶。
問題出在哪里?
李十分不解地對記者說,他一直沒有搞明白,別人沒有他存折密碼,是如何把他的錢給轉走的,“公安人員說嫌疑人就是到現在都不知道我賬號的密碼,但我就不知道這錢怎么被轉走了。”
李向記者出示了從工行天津分行處要來的轉賬流水,可以看到以李先生名字于1999年底存入的款項,在2000年1月5日就被劃轉到與李先生名字一樣的證券賬戶,作案者當日轉走了50萬人民幣,此后進行了類似的劃轉直至賬戶資金底線。此后李先生于2000年初以其岳母名義存入的錢款,也在2000年3月13日被兩筆轉出90萬元。
“問題出現的核心就在辦理銀證轉賬業務的時候”,有券商介紹說,“現各券商與銀行在銀證轉賬業務的合作上各有不同,但在開通銀證轉賬業務時,是要核對開辦人的身份證與銀行賬戶密碼的。”顯然如何穿過核對儲戶密碼這一關,是整個案件的一個關鍵所在。
李先生通過律師得到了一份工行天津分行時年與券商之間的代理股民資金劃轉協議書,這份銀證雙方的協議合同上沒有就開辦轉賬業務時雙方核對股民與儲戶間的資料進行詳細的權責約定,但就證券公司方面責任有這樣的一個規定:證券公司在與股民的委托協議中應明示“股民授權受托券商和工商銀行在依股民指令進行資金實時劃轉時免予核對儲蓄賬戶密碼”,要求股民保證其本人所提供的客戶資料中“股民姓名、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資金賬號、本人活期儲蓄賬號”等要素的真實準確,并對因不真實、不準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經濟、法律責任,證券公司負責將股民提交的居民身份、存折原件與股民所真客戶資料進行審查核對……
此案問題就出在這個條款上,根據其從公安方面得到的消息,在證券公司方面與他名字相同的那個賬戶,實際上除名字一樣外,歲數、身份證號和住址都不同,為證明該股市資金戶頭非自己所有,李生先拿著自己與其岳母的身份證到證券公司開出了深滬兩市的股東交易戶頭,“這足以說明我的身份證從來沒有在證券開過戶。那個與我名字相同的證券戶頭不是我的。”
有券商分析表示,現在國內銀證轉賬業務普遍是,在開辦的時候核對儲戶密碼,但到證券公司的銀證系統中進行轉賬時,用的是股民在開辦銀證轉賬業務時設定的轉賬密碼,“這與儲戶的儲蓄密碼不是同一個,因此使得開通銀證轉賬時的核對工作對保證資金安全方面的重要性更大。”
工行的這個銀證轉賬協議是不是可以認同為在開辦銀證轉賬業務時免核對儲蓄密碼,只核對股民證件?這似乎只有工行與券商方面能夠來回答這個問題,但由于案件目前還處在刑偵階段,工行天津分行方面表示,銀證轉賬系統是不是出了安全方面的問題,由于目前案件還沒有定性,因此要全面了解案件過程后才能發表意見,因為目前銀行方面還不能確定銀證轉賬業務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但問題是肯定存在的,因為作案者成功實施了錢款的轉移,這說明工行天津分行在與證券公司間進行的銀證轉賬業務是一定存有缺陷的。如果說確實在股民開辦銀證轉賬業務時免核對儲蓄密碼,那么在基礎環節的個人身份證件上出了問題后,銀行可以說根本就無法保證其儲戶的資金安全,因為只要知道儲戶個人資料,利用假證件資金就可以被他人從銀行劃轉證券賬戶實施轉移。
關注假身份證的金融犯罪
人行天津分行辦公室朱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李先生巨款不見一事引起了分行的重視,“從人行內部所掌握的情況看,這是國內首起利用這種手法進行金融犯罪的案例。從整體上來說,銀證轉賬業務開通有一定時間了,都沒有發生重大問題。”
朱主任表示從其所了解的情況看,這一案件涉及到的是金融詐騙,他說銀證通業務目前各銀行各券商間是一家一個樣,還不是全國統一模式,人行方面對此僅只是進行備案,其整個業務的流程都是由銀證雙方自行協商議定的,因此是不是流程出現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確認。
他對記者介紹說,目前在金融領域,利用各種假證件進行金融詐騙的案子有很多。他認為,一張假身份證就能開出證券交易戶,這說明從最基礎的環節就存在問題,而身份證件的真假問題不論是銀行還是證券公司目前都無法進行確認,“這一直是公安部門在管理,而銀行或是證券公司或是其它的部門是不是有去進行身份證真假鑒定的能力和權力,都存在問題。”
“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建立相關的安全系統與個人ID密碼和安全賬號,已越來越重要了。”中央金融工委研究室錢小安博士就該起銀證轉賬案件發表看法表示,“目前相關這方面工作還未引起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但銀行或是證券公司對個人證件的真假是無法判別的,這加大了金融犯罪的可能性。”
目前李先生已通過律師向天津市有關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償付其所存入的款項的本金和利息,他向記者表示,如果銀行可以向境外的銀行學習一些,哪怕是每個月寄一次對賬單給儲戶,都可以及時發現這個問題,不至等到時隔兩年后才發現。
看來就加強客戶資金安全系數方面,金融領域還有很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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