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1日消息:截止到20日下午5點,也就是外經貿部規定的針對進口苯酚產品實施反傾銷調查、有關利益方提出應訴申請的最后時限,共有5家企業到外經貿部提交了反傾銷應訴申請。這5家企業分別來自韓國、日本和中國臺灣地區,其中韓國1家,日本和中國臺灣地區各2家。
外經貿部公平貿易局透露,被列入此次調查范圍的美國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應 訴申請。
北京晨報報道說,據負責此案的外經貿部的李先生介紹,反傾銷案中應訴方通常會在最后一刻通過在中國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提交應訴申請。外經貿部在接到申請后的10天內向應訴企業發放調查問卷,應訴企業應在37天內完成這份長達60多頁的問卷并提交給外經貿部。然后,外經貿部審核問卷,確定是否構成傾銷。反傾銷調查通常情況下會在立案之后一年內結束,這意味著本次反傾銷案將于2003年7月31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到2004年1月31日。
由于美國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應訴申請,這將使其在未來的反傾銷調查中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據李先生介紹,在反傾銷調查中,應訴會比不應訴有機會爭取到更多的利益。通常情況下,放棄應訴的企業會被征收較高的反傾銷稅。
據了解,外經貿部于2002年6月18日正式收到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橋分公司、中國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工銷售中心、中國藍星哈爾濱石化有限公司代表國內苯酚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此項調查于8月1日正式立案。
據申請企業稱,近年來原產于日本、韓國、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進口苯酚產品大量增加,并存在明顯的傾銷,使中國大陸苯酚產業遭受到實質上的巨大損害。(張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