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調查顯示,分類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僅煩瑣且易出現漏稅或重復征稅,應改為按全部收入綜合征稅
記者單羽青6月10日北京報道 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日前對北京、上海、廣州700余位居民的訪問調查得出如下結論:居民普遍贊同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綜合稅制代替分類稅制。
綜合稅制是指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不再用目前工資、勞務費、財產租賃費等分類計稅的辦法,而是用以上全部的綜合收入、綜合分析來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調查顯示,除10.2%的受訪居民稱沒有月收入外,只有32.9%表示收入來源仍較單一,37%表示有不定期意外收入,19.9%甚至表示有多項收入,人們收入來源的渠道變得寬泛。同時,對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在復選情況下分別有60.1%、58.4%、54.1%、48.3%、43.2%的受訪居民認為應包括獎金、經營所得、工資、財產租賃所得、勞務報酬等?梢,獎金、經營所得已排在工資前面。
收入來源呈多渠道、應稅項目秩序發生變化,傳統分類稅制的逐一單項計稅不僅操作上繁瑣,還易出現收入重復計稅、有的收入沒有計稅,更不合理處在于,由于不同收入來源稅率不同,甚至導致相同總收入的兩個人所繳納稅款不同。為簡化個人所得稅征收辦法,真正達到調節貧富差距的目的,多數居民呼吁個人所得稅征收應采取綜合稅制。
在原有分類稅制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情況下,68.6%的受訪居民贊同“國家應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力度”,但有31.4%居民持不贊成態度,原因在于加強的力度基本都落在了工薪族的身上,不靠工資吃飯的富裕人群反而不太承擔責任。而采取綜合稅制征收個人所得稅可以解決以上問題。
那么,是不是只要采取綜合稅制就確保稅收萬無一失了呢?顯然不是,因為綜合稅制的啟動面臨著許多需要完善和解決的問題。其中最優先需要解決的問題,37.5%的受訪居民認為是必須有真實的收入記錄。32.4%的受訪者認為,公民納稅意識還需要提高。27.7%的人認為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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