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4日電(記者徐興堂)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了《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以進一步健全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維護存款人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股份制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高效運營。
據介紹,公司治理指引區分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規范了股東、董事、監事和行長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同時對公司治理中的激勵約束機制問題作了規定。通過 確立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明晰權責,促進股份制商業銀行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指引規范股東行為,防止股東操縱經營管理損害存款人利益。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會組織結構,提高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明確行長職責,解決董事長、行長責權不清問題。強化監事會的監督功能,建立外部監事制度,完善監事會組織結構,強化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增強銀行活力。
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人數、產生、任職資格及其任職期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予以較全面、具體的規定,使得股份制商業銀行能夠擁有具有高度獨立性的董事、監事,有效發揮其監督作用,促進銀行穩健經營。
央行發言人說,這兩個文件在堅持公司治理一般原則的同時,強調以保護存款人利益作為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宗旨,體現出銀行作為特殊的股份制公司的特性。它們的貫徹與實施將有助于改善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促進商業銀行防范風險,有利于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與可持續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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