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業輝 華中煒5月22日北京報道 民營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往往股權設置不合理,一股獨大或家族控股的現象普遍存在,現代企業制度難以真正建立起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刻不容緩。
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張育軍在今天開幕的第二屆中國上市公司峰會上作上述表示。
張育軍指出,中小企業已經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普遍存在著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不健全的問題,有的根本就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治理結構的不完善,已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的長期發展。
他指出,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首先表現在企業的股本結構不合理。深交所對88家民營中小企業的調查結果顯示:首先,最大的一個股東往往占有50%以上的股份,前5名股東控制的股份超過了90%,許多企業仍然沒有脫離家族化管理的模式,現代企業制度難以建立。
其次,中小企業外部融資比例低,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2%,大部分融資都是靠親朋好友或關系進行融資,沒有有效的合同或法律保障。
第三,與國外的風險資本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扮演重要角色相比,我國中小企業風險資本的作用較弱,風險資本介入還不充分,風險資本的運作也不規范。
第四,規模普遍較小,企業穩定性較差,沒有形成合理的公司治理框架,而且往往結構簡單,沒有形成董事、經理管理層合理的制約關系。
張育軍表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不僅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規范和引導,全社會都應當形成合力,促使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走上規范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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