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民
4月1日,日本政府取消了多年實行的政府為居民存款擔保的政策,政府不再為老百姓在銀行的存款提供保險,這意味著今后老百姓的存款與銀行的經營風險交織在一起,存款也有了風險。
日本政府取消居民的存款擔保是有著深刻背景的,前幾年,日本國內接連發生多起銀行倒閉案,政府不得不拿出大量的錢來替銀行支付居民存款和消化銀行的不良資產,由此給政府帶來很大的經濟負擔。取消政府擔保后,政府一方面可以消除包袱,另一方面可以激發銀行競爭,提高服務質量,增強銀行生存發展的活力。同時也提醒廣大居民存款時,要選擇信用高的商業銀行,以確保自己的存款安全。
居民儲蓄風險自擔
其實,居民存款也是一種投資行為,按照市場經濟的投資法則,誰投資、誰受益,誰就應該承擔相應的風險,這已形成國際共識,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大多取消了政府對居民的存款擔保。我國也是存款無政府擔保的國家,早在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條就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商業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也明確指出:“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由此可見,我國居民的儲蓄存款是要自擔風險的。
銀行業進入“戰國時代”
我國大多數居民缺乏儲蓄存款風險的意識,普遍認為:銀行是國家開的,儲蓄存款是支援國家建設,國家理應對老百姓的存款安全負責。其實這種認識還滯留在傳統的、計劃經濟的年代。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產權形式、產權結構、產權內容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過去我國的銀行基本上都是政策性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都是有一定分工的專業性銀行,可商業銀行法頒布實施后,這種分工已經被打亂,出現了人們常見的工行下鄉,農行進城,中行上岸,建行經商的交叉式經營,銀行業進入了“戰國”時代。
隨著金融改制進程的加快,國有銀行的牌子將被股份制銀行所取代,中國工商銀行行長姜建清日前提出:工商銀行要在5年的時間內實現上市,成為中國最大的股份制銀行。工商銀行尚且如此,其他銀行的體制改革也會加快步伐,銀行走股份制的道路已是大勢所趨,屆時國有銀行從體制到形式都會成為不折不扣的股份商業銀行。目前我國的股份制銀行已有十幾家,地方性的農信社、城信社遍布全國城鄉,再加上外國銀行的不斷涌入,銀行業多元化發展的大格局已經形成。根據我國加入WTO的約定,在5年內對外資銀行全面開放人民幣業務,外資銀行將與中資銀行形成全面對壘的競爭格局,到時人們選擇銀行服務的空間和對象就會更廣更大,繁榮的金融市場會給人們帶來更多的便利和收益,但是否也蘊含著金融風險,特別是存款風險呢?
我國居民只所以缺乏存款風險意識,還與我國金融市場的長期穩定和繁榮密不可分,在現實生活中人們遇到的存款風險是極為少見的。過去我國部分地區也曾出現過金融機構被關閉或是倒閉的現象,但都由于當地政府從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較好地解決了居民擠兌存款的風波,沒造成嚴重的社會惡果和影響,至使人們對存款無后顧之憂。不過,在一些地區也已出現過由于呆壞帳大量增加,造成個別小銀行資不抵債,發生支付危機,一拖幾年儲戶提不出錢來,影響了小銀行的信譽,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給居民存款敲響了警鐘。
選擇信譽好的銀行
居民選擇哪些銀行存款最安全、最保險,不應以銀行的大小為前提,最重要的是要看銀行的信用怎么樣。衡量一個銀行的信用高低,不是去看它的宣傳和外表,而是要看它的資產質量、經營效益、資產的流動性、安全性、資本金的充足率等經營現狀的硬指標。一個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商業銀行,它的壞帳或者不良資產,不應超過10%,存貸款比保持在75:100左右的合理水平上。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率遠遠超出10%的水準,中國工商銀行日前公告的該行資產不良率為25%。但從目前來看,居民選擇哪家銀行存款,都不會有太大的風險,因為在各項投資中,儲蓄存款雖然不能保證零風險,但它必經是除購買國債以外最為安全保險的投資方式。
銀行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則,銀行當然也不例外。居民存款現在沒有風險,不等于將來沒有風險,現在沒有倒閉的銀行,不等于將來沒有倒閉的銀行,我們應從日本政府取消存款擔保中得到有益的啟迪和警示把握好存款風險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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