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一日電(記者尹丹丹)記者今天從中國國家經貿委獲悉,該委已制定對債轉股項目和政策性破產項目執行單位的督查辦法并開始施行。
根據國家經貿委今日公布的《國家經貿委重點項目督查辦法》,在債轉股項目執行方面,國家將重點督查企業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簽署債轉股協議,是否按國務院批準的債轉股額度實施債轉股;債轉股新公司注冊登記前的報批手續是否完備 ,公司章程是否符合債轉股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完善;職工分流和扭虧脫困措施落實情況;地方政府對債轉股企業承諾的配套政策是否兌現,政府接收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是否落實,是否減輕企業負擔。
對政策性破產項目執行情況的督查,將著力于破產項目實施程序是否合法合規,有無假破產、真逃債等違規行為;企業破產財產的評估和處置是否合法真實;破產企業職工安置費用的籌集渠道和安置費用標準是否符合政策規定,職工是否按規定得到妥善安置;破產企業所在地政府承諾的破產補助資金是否落實,所在地政府破產工作領導機構是否健全,有無確保穩定的方案措施等。
同時,該辦法還規定了對國債專項資金貼息和補助的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負責組織和指導上述督查工作的國家經貿委,將分期分批派出督查組,對項目執行單位進行實地督查。
股票短信一問一答,助您運籌帷幄決勝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