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袁滿)昨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依法取締非法設立并在京開展業務的“歐洲信托銀行中國代表處”。這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首次發現有人假借國外金融機構的名義非法進行金融活動。
據央行介紹,今年1月初有人舉報,兩名男子以所謂的“歐洲信托銀行中國代表處”的名義在北京某著名物業中心租用了300多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其“首席代表”還對外散發“ 歐洲信托銀行中國代表處首席代表”的名片并洽談融資業務。二人宣稱可為國內“客戶”提供海外融資,從中謀取手續費。央行經調查發現,“歐洲信托銀行中國代表處”系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非法機構。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勒令其立即在辦公場所摘除一切有關“歐洲信托銀行中國代表處”的文字、圖案等標識,不得印制和散發印有“歐洲信托銀行中國首席代表”等字樣的名片,禁止其在華開展所有與準備申請代表處有關的活動,禁止從事任何形式的金融業務活動,立即廢止或更改以“歐洲信托銀行中國代表處”名義簽署的物業承租合同、停車位協議等一切相關法律文件。
央行銀行監管司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大量海外金融機構的涌入,國內金融市場前所未有地活躍起來,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也大為拓寬。在此需要提醒人們的是,一定要加強防范意識,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所有在華開展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必須具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公安部門的證件,而且必須在當地的人民銀行管理部登記。遇有可疑之處,人們一定要向有關部門查證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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