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郭榮昌提議給個人和企業減稅,給予更大的增長空間———
本報今日北京專電 特派記者汪令來、栗新風、李宜航報道:個人所得稅起征點800元,是不是太低?國內企業所得稅率為33%,是不是太高?……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主席郭榮昌今天上午接受記者采訪表示,我國市場競爭日益國際化、激烈化,到了給低收入者、企業減輕負擔的時候了。
郭榮昌向記者出示了他為此特地準備的一份提案。他在提案中的建議是:工薪收入的起征點,由目前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即使在目前稅率暫不調整的情況下,是不是能適當增加稅前的扣除項目,以達到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的目的,以適當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負。另外,將目前對工資、獎金等分類征收所得稅的辦法改為綜合評估征收,以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郭榮昌委員還提出,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45%的邊際稅率過高,即使從國際上看,采用這么高稅率的國家也非常少。稅率越高,被征稅對象逃稅的動機就越強;況且在現實中能運用這么高稅率的實例也非常罕見,沒什么實際意義。
“企業的所得稅也應降低。”郭榮昌提出,在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大環境下,高稅收、高收費容易使投資者卻步,更使國內不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因負擔過重而難以生存和發展,我國可以適當考慮減稅。
郭榮昌委員的建議是,國內企業所得稅率從目前的33%降至25%,同時提高外資企業所得稅率。
郭榮昌還認為,我國企業的稅外收費也太高。據他調查的數據,2000年我國各項稅收約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4.1%,而可統計的政府各項收費也占14%,兩項相加就有28%,太高。這還不包括亂收費、亂攤派和亂罰款。他的建議是,改革政府收入機制,加快“費改稅”步伐,大力精減政府機構和節省財政支出,為“費改稅”和減稅提供相應的空間和條件。
個人所得稅可以怎么調
-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的特邀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錢晟教授認為,個人所得稅的起征線,不能全國一道死杠,多年紋絲不動。她建議,全國劃分幾個標準,每年公布一次。
至于“稅前扣除項目”,有關標準應每年公布一次,像各地的最低工資制度一樣,參考當年的物價指數、生活水平等。因為,今年可能通貨膨脹,明年則可能通貨緊縮。
錢晟認為,征稅應考慮“夫妻雙方工作或一方工作”。夫妻只有一方工作的,應該少繳稅。這樣有利于緩解就業壓力。
她還建議,可參考西方“負所得稅”的做法,比如當年某人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某一天,他的收入低于起征點了,國家應該按照其繳納的稅金,給其一定比率的補貼。
-國稅總局所得稅司司長董樹奎也在《人民日報》撰文提出,個人所得稅應由分類稅制改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
我國現行的是分類稅制,即區分個人所得的類別,分別規定扣除額和稅率,分別計算征稅。這在個人收入比較單一的情況下是適宜的。但現在個人收入構成已發生變化。在高收入群體的收入來源中,工資性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趨勢,只占總收入的50.8%。若繼續實行分類稅制,必然出現取得多種收入的人,多次扣除費用,分別適用較低稅率,使收入多的人并不多繳稅。
因此,有必要將分類稅制改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即經常性的所得(如工資薪金所得、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合并一起,按照統一稅率計算征稅;非經常性所得(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繼續實行分類計算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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