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彩票熱的升溫,彩票已逐步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但在熱浪滾滾的彩票潮中,眾多彩民對彩票的認識存在著諸多似是而非的誤區。為此,本報記者日前就彩民們最關心一些問題,電話專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經濟學博士陳淮。
“彩票產業”提法不科學
記者:彩票銷售目前火爆異常,是否可以說“彩票產業”已開始形成?
陳淮:很多媒體在宣傳中確實較多地采用了“彩票產業”的說法。還有報道言之鑿鑿地說“彩票產業”在某某國家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第幾大支柱。這是一種“張冠李戴”的誤解。
彩票業是指政府為特定用途發行的“官彩”。它既不是那種單純賭輸贏的“私彩”,也不是在一些國家作為娛樂業合法存在的“博彩”業。一般媒體說的“成為第幾大支柱產業”,實際上指的是“博彩業”而不是“彩票業”。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賭場。
博彩業和彩票業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碼事。具有“自愿稅”性質的彩票業既不是一項經營性的商業活動,也不具備產出與投入的正常循環能力。因而不可能成為一項“產業”。
曾有些人爭辯說,彩票發行需要印刷、售賣等,很多人因此獲得了工作機會,為什么不能說是一項產業呢?道理很簡單。發鈔票也需要印刷、逮小偷就需要警察。至今還沒有聽說有誰提出“鈔票產業”、“警察產業”的說法呢。
購彩不是投資
記者:不少彩民將買彩票作為投資,能這樣看嗎?
陳淮:相當多的彩民和媒體把投注彩票說成是一種“投資”,而且還有所謂專家指導彩民如何把購彩與其他投資方式進行組合等,這也是誤導。
任何合理投資都需要考慮預期收益與預期風險之間的比值。一般地,較高的預期收益總是和較大的預期風險相聯系。購彩不是投資,一方面是因為彩票的中獎概率及其微小,小到了在經濟學上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因而其收益與風險不成比例;另一方面是因為購彩與中獎之間并沒有一般投資行為中產出與投入之間的特定內在聯系。
對廣大的普通彩民來說,“投彩”只是一種游戲,而不是獲取收益的正常途徑,因而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決不能成為私人“投資組合”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簡單地說,投注彩票不可能是一種投資。
“2元錢中500萬”說法不妥
記者:曾有一家報紙用“2元錢中了500萬”作大字標題,當人們質疑這種說法是否妥當時,這家報紙爭辯說,“這是一個事實,有什么不妥?”
陳淮:這也許是一個事實。但“事實”也有孤立、偶然和客觀、必然之分。出門有沒有可能讓汽車撞死?肯定有。這也是個事實。但沒有人會因此不出門。因為每一個理性人都知道,那不過是一個孤立、偶然的事實,和出門并無必然的因果關系。
投注2元錢和中500萬大獎之間有沒有關系呢?肯定有關系。因為投注才會有中獎機會。但這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是極其微弱的。在統計意義上,其微弱程度甚至可以忽略不計。而具有必然性的基本事實是什么呢?是在每數百萬一組的投注中只有一個“2元”能夠中“大獎”,其余的“2元”都只有“參與”意義。
中彩無規律可循
記者:對中彩有沒有規律這樣一個彩民普遍關心的問題,您持何看法?
陳淮:彩票有理論嗎?有。但目前真正具有科學意義的彩票理論主要集中于兩個方面:一是研究在不同的國民經濟發展階段上,通過發行彩票集中的資源量應當是多少合適,這些資源應當怎樣配置才合理,以及發展彩票業需要怎樣的制度建設等;二是專門研究和設計發行彩票的游戲規則,也就是怎樣“玩”才能吸引人,才能更有意思并且更公平,以圖達到發行效率更高,發行成本更低的目的。
目前在市面上可以看到不少指導彩民買彩、選號的書。但可以明確指出,這些“專家”所說的理論幾乎不可能是真理論。一個為不知多少人“皓首窮經”反復研究并證明的結論是:中彩無規律。顯然的道理是,有規律可循的“彩”肯定有弊。
文/本報記者陳朗實習生劉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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