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財經2月6日消息 備受各方關注的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終于有了明確說法,由中央和國務院主持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昨天在北京開幕,會議對當前是否將銀行監管職能從中央銀行分出這一爭論作出明確回答,將充分發揮中央銀行對銀行業監管的核心作用,為適應“入世”挑戰,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進一步加強,備受爭議的中央銀行分拆方案暫緩討論,取而代之的是,在中國人民銀行內部成立由其直接領導的“銀行監管局”。
充分肯定央行監管職能
據香港媒體報道,與會的權威人士透露,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對近幾年來金融體制改革作了充分肯定。會議認為,中國目前已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三大監管機構實行分業監管的體制。由于三大監管機構各司其職,相互協調,采取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措施,有效地保持了金融業持續穩步發展的良好態勢。
會議認為,中央銀行領導承擔銀行監管職能具有明顯的優勢。這種優勢首先表現在: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具有較強的相關性。銀行監管的主要目標是確保銀行體系的安全與穩健,而貨幣政策的主要目標是維持幣值穩定,二者目標密不可分,貨幣政策決策者必須關注銀行系統的安全與穩定。銀行監管機構制訂的監管政策,可能會對經濟產生影響,或者與社會其他利益集體的要求有些矛盾,在這種情況下,由于中央銀行獨立性較強,負責銀行監管有利于保證其獨立性。同時,通過銀行監管,還可以進一步增加中央銀行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的權威性,也有利于發揮最后貨款人的職能。
事實上,當外界對中國的銀行監管從中央銀行剝離爭施得紛紛揚揚的時候,1月28日,中國金融業官方機關報《金融時報》發表了署名評論員文章《發揮中央銀行的監管優勢》,直接針對當前是否將銀行監管職能從中央銀行分出這一爭論作出明確回答。
“分拆央行”成會前熱門話題
原定于去年底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所以推遲到昨日才召開,權威人士透露,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各方對未來金融監管體制尚未達成共識。
對未來金融監管體制的設計大體上原有三種方案:
第一種方案是成立對銀行、證券、保險以及期貨債券等金融市場統一監管的金融監管局,直屬中央政府,不再獨立設置保險和證券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將只履行貨幣政策職能。
第二種方案是成立相對獨立的銀行監管局,在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下履行銀行監管職能,類似外匯管理局。
第三種方案是贊成維持現行體制,只是要在現行的貨幣職能和監管職能之外,加強中國人民銀行的獨立銀行監管職能。
昨天的會議已說明第二種方案已被中央決策者所采納。贊成這一方案的國家開發銀行市場與產業分析局局長王大用這樣說:“我過去在央行工作,處于監管者的位置,現在在政策性銀行,是一個被監管的角色,兩種角色我都認為監管的重點不在于機構是否分立,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監管職能都在央行———或者完全歸央行,或者以央行為主由央行領導。”
此種選擇改革成本最低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改革與金融安全》課題組協調人魏加寧博士認為,金融監管體制問題不僅與國際潮流有關,更要考慮到中國國情,考慮到經濟管理體制和政治行政體制,甚至還要考慮到文化傳統的因素。
他認為,不能將統一監管簡單地等同于混業監管。事實上,在實行金融監管體制一體化的國家,雖然在金融監管部門的上層機構通常是按照職能化設置的,但在其下層機構也就是具體的檢查監管部門,依然是按照銀行、證券、保險分業設置的,只是通常會增加一個綜合部門或協調機構而已。
正在與會的國務院某權威人士這樣認為,目前的這種監管模式是從國情出發作出的尤為現實的選擇。把銀行的監管職能仍然留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上隸屬人民銀行,是改革成本最低的一種選擇。
中國人民銀行的權威人士認為,中央銀行領導、承擔銀行監管的優勢表現在:貸幣政策的決策和銀行監管政策的制訂,都需要從銀行收集大量數據和信息,兩項職能在同一機構中,可保證數據和信息的及時性、可靠性和一致性,也可避免增加銀行負擔。
他還認為,由于中央銀行與國際清算銀行和巴塞爾委員會有著緊密的合作關系,由中央銀行領導和負責銀行監管,有利于及時交流執行銀行監管國際準則的新情況,便于銀行業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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